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研究 擬訂我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 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我縣農業產業政策和農業開發規劃,組 織指導
農業產業結構和
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按管理許可權,負 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管理農業場、站等。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 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民 經營主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 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 村土地承包、承包地經營權流轉、集體財務、集體資產管理、 減輕農民負擔。
(四)組織起草制訂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工作計畫、 目標管理、新農村各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進展情 況。
(五)研究制定我縣農業產業發展、技術推廣和農業產 業化經營的具體措施;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大力發展農 村成人教育,強化農民科技培訓;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 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縣農業(包括農業機械)行業安全生 產工作。組織協調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搞好農業產前、產 中、產後一體化服務;負責農業優質化工程、畜牧業轉型升 級、水產跨越工程、種子工程、農業機械化建設以及病蟲監測、土壤監測和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技術、產 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六)參與擬定縣級農業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監測,加強農業轉基因生 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業各產業的名優產品,無公害農產 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質量監管工作及其質量認證的申報 和組織管理工作。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 農業等發展工作。
(七)負責全縣種子、農藥、肥料、農膜、獸藥(魚藥)、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
農業投入品、農業機械等農業生產資料 質量的監測、鑑定、市場準入認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縣 內
農業生產資料的供銷服務體系建設、安全保障供應。
(八)負責全縣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開發、利用和管 理;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指導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 檢疫工作,加強疫情監測、調查、控制、組織撲滅工作;負 責畜禽屠宰、獸醫醫政、獸藥藥政、漁政漁港等監督管理工 作。
(九)負責全縣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 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指導全縣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 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
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 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
(十一)組織農業系統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農民技 術員資格評審工作;組織農民技術培訓;參與並協助鄉鎮抓 好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同時指導和督促其業務工作開展。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資料區劃定和土地 等級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十三)承擔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 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 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 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 村現代化。
2.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
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 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 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 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 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 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 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 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 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 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人員編制
縣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2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農藝師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股級職數12名。 紀檢監察、工會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王波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