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農業委員會

舒城縣農業委員會

舒城縣農業委員會,是舒城縣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成立於2002年10月,根據縣委、縣政府《舒城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舒發[2002]14號)和縣級機構改革工作領導組《舒城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舒改[2002]2號),由原農村經濟委員會、縣農業局組建而成,縣畜牧水產局、農村能源辦為縣農委內設機構,縣農機局、庫區工作辦公室為農業委員會管理的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農業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02年10月
  • 地區:舒城縣
  • 類型:農業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研究擬定我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和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我縣農業產業政策和農業開發規劃,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管理農業場、站等。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土地使用權流轉、農村合作經濟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工作。
(四)組織起草制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工作計畫、目標管理、牽頭組織制定新農村各項規劃,申報項目,並組織實施、檢查、督查、通報、評比工作進展情況。
(五)研究制定我縣農業各產業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具體措施;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大力發展農村成人教育,強化農民科技培訓;組織協調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搞好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負責農業優質化工程、種子工程建設以及病蟲監測、土壤監測和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技術、產品及 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六)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產業的名優產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工作及其質量認證的申報和組織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種子、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市場準入認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機質量鑑定和安全監理;負責縣內種子、農藥、肥料、農膜等產品的供銷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供應工作。
(八)負責全縣植物新品種的保護、開發、利用和管理;組織協調植物的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業各產業新技術、新品種、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九)負責推廣農村能源技術,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研究制定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的職稱評審和申報工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參與並協助鄉鎮抓好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同時指導和 督促其業務工作開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區定界和土地等級評定工作;契約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十二)承擔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文印、檔案、保密工作;承辦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人員錄用、考核獎懲、職稱申報評定與聘用;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工作;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編輯委機關刊物、辦好機關網站,負責外宣工作;負責機關集中學習和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布置、系統內幹部繼續教育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來人接待、車輛管理。
2、計財股
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預算及年終決算;承辦政府採購計畫編制和實施;負責工資發放和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的管理及財務報表、統計年報等工作;負責財政專項資金與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和監督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並實施財務審計;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辦理經濟案件查處工作。
3、農業綜合業務股
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開展調查研究,搞好農情統計,掌握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運行態勢,提出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生產實施意見;檢查、督促、指導農業適用技術和新成果的推廣套用,農民技術培訓,制訂並組織實施各項生產技術措施;負責農業環保工作和鄉鎮農村經濟結構考評工作。
4、農經管理辦公室(減負辦)
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處理農民因負擔負擔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土地糾紛的調解、仲裁;指導鄉鎮、村做好土地流轉的契約規範和鑑證工作。具體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財務也就是“三資”監督管理工作。搞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服務工作。申報農業部、省市級示範社並爭取有關項目、資金支持。負責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調研;定期開展農村經濟形勢的預測、分析和統計;抓好農戶收入調查及農經年報。
5、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負責農業產業化的開發管理工作,研究並提出農業產業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及實施方案;指導和協調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與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教成果的管理和申報工作;負責農業各產業的項目編制和申報、立項工作,以及在建項目的監督管理、總結和驗收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工作。
6、菜藍子工程辦公室(科技環保辦)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發展“菜藍子工程”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蔬菜、水果、花卉、水產品及肉、蛋、奶等菜藍子產品的生產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菜藍子產品的生產指導、宣傳、培訓和信息服務工作,掌握生產發展趨勢;規劃、指導和監管無公害蔬菜、水果等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承擔菜藍子項目的編制、申報和實施工作。
7、農村能源辦公室
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推廣可再生能源技術(包括沼氣利用技術、太陽能利用技術、地熱資源利用技術等),推廣常規能源節能技術和能源設備;擬定農村能源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服務。
原內設機構畜牧水產局職能併入縣畜牧獸醫局,並在縣畜牧獸醫局設立農委系統行政審批股。

人員編制

縣農業委員會機關總編制35名(行政編制33名,機關工勤人員2名)。
機關黨組辦事機構、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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