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民政局

位於興賓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賓區民政局
  • 地點:興賓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職能部門
  • 職能辦公室:10個
根據《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員會、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關於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興發〔2014〕33號)和《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員會、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關於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興發〔2014〕36號)精神,設立來賓市興賓區民政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依法承擔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執行全區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標準;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分配上級撥給的撫恤事業費並監督使用;申報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申報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人民警察的傷殘等級;申報革命烈士稱號;負責光榮院和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
(四)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接收安置工作;負責涉軍群體信訪工作;指導全區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六)組織、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上報災情;管理、分配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並檢查監督使用;組織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抗災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統籌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擬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
(九)貫徹實施《婚姻法》,倡導婚姻改革,負責本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執行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十)擬定全區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
(十一)轄區的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規範區內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十二)組織區、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鄉際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民眾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貫徹落實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申報新辦福利企業。
(十四)主管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研究全區年度銷售計畫;管理使用好本級福利資金;負責監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五)貫徹實施《收養法》,負責本區國內公民收養登記工作,協助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六)負責興賓區境內(除城區及城廂鎮)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十七)負責制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的老齡工作;協調、組織老齡方面的重大活動,負責老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協調各涉老部門探索解決城鄉社會養老問題,研究我區養老保障制度;協調、推進老年文化、體育和醫療保健工作;組織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組織發展老年公益事業;指導全區各級老齡組織建設。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來賓市興賓區民政局設10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增掛行政審批股)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和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組織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及民政系統先進單位表彰活動;指導全區民政工作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和民政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安全保衛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員檔案等管理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股
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准等進行管理和執法監察;開展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年度檢查和等級評估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對違法違規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社會團體開展重大活動的備案;負責本區社會團體銀行賬戶及印章的備案;負責本區民辦非企業銀行賬戶及印章的備案;負責本區基金會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複印件的備案。
(三)優撫安置股(增掛來賓市興賓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檢查指導全區執行上級規定的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的撫恤標準;申報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申報革命烈士稱號及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光榮院和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撫恤事業費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安置工作;負責涉軍群體信訪工作;指導全區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
(四)救災救濟股(來賓市興賓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
草擬救災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核查上報災情;對災民實施生活救濟,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提出救災款物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工作,負責組織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承擔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五)基層政權股
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鄉村政務公開和村(居)民委員會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六)區劃地名股
承辦有關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申報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工作;負責申報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鄉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核、組織、協調;負責區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制訂全區區、鄉界標樣圖;負責鄉際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指導老年人、孤兒和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草擬本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各類福利機構標準;指導各類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申報全區新辦的福利企業;審核上報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負責本區國內公民收養登記工作,協辦涉外收養登記工作;貫徹落實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協調負責境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本轄區的婚姻介紹機構的申報管理和監督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八)計畫財務股
草擬全區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預決算、財務收入管理、支出審核工作、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社保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的勞動工資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的老齡工作;協調、組織老齡方面的重大活動,負責老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協調各涉老部門探索解決城鄉社會養老問題,研究我區養老保障制度;協調、推進老年文化、體育和醫療保健工作;組織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組織發展老年公益事業;指導全區各級老齡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社會救助股
負責草擬本區社會救助規劃和社會救助有關規範性檔案,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組織檢查社會救助資金的落實和發放情況。負責本區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指導工作。
四、人員編制
來賓市興賓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另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來賓市興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來賓市興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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