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文化和體育局

興賓區文化和體育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發展戰略、規劃、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鄉(鎮、街道)的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協調全區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事業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賓區文化和體育局
  • 主管單位:興賓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事業管理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研究、指導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體制改革、人才隊伍建設並組織、監督實施,協調發展比例關係;規劃、指導、管理全區公共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設施及建設。
(三)管理、規劃、指導全區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發展,研究制訂全區文化、體育經濟政策;指導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協調整體布局,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實施全區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
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演出活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文化建設,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工作;管理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指導其業務建設。
(五)綜合管理文物、博物事業。擬訂非物質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全區文物資源調查;協調和指導全區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利用等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組織審核轄區國家及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
(六)對區直部門、鄉鎮、街道、各社會組織開展的體育活動進行宣傳指導、監督、協調和配合;負責審批三級運動員稱號和三級單項裁判等級稱號;負責業餘青少年體育學校的訓練工作以及體育幹部培訓工作。
(七)主管全區的廣播電視工作,指導農村廣播電視建設工作。
(八)主管全區的旅遊工作,對全區的旅遊行業進行指導和管理。
(九)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業務培訓,指導鄉鎮相關業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
(十一)管理全區電影市場,研究制訂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電影市場管理和全區電影放映單位審查、備案工作;指導電影放映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村電影放映工程。
(十二)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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