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為興業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中共興業縣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為中共興業縣委的派出機構。中共興業縣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和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機構規格定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中共興業縣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履行中共興業縣委委員會派出工作機構的職責,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協助縣委加強對園區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保證縣委各項工作部署在園區的順利實施。
2.組織開展園區黨建工作,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要求,負責抓好園區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發展黨員工作,做好園區黨員的教育、培訓等工作。
3. 抓好園區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文明建設,監督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嚴格遵守黨紀、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
4.引領園區的發展方向、確定園區發展戰略、決策園區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各方力量,為園區建設發展提供保障。
5. 完成縣委授予的其他職權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園區的行政管理規定。
2.根據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審核園區內的投資項目,並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或備案。
4.負責園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5.負責園區內土地的統一開發。
6.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的監督或運營管理工作。
8.負責園區的財務、建設規劃、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生態建設,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園區的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
9.興辦和管理園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現代服務業。
10.對園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協調、管理和服務。
11.協調、監督和管理有關部門設在園區分支機構或者派出機構的工作。
12.完成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中共興業縣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工委書記(管委主任)1名,管委副主任2名。
中共興業縣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興業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二)規劃建設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三)企業管理股;(四)財務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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