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文縣民政局

興文縣民政局

根據《中共興文縣委、興文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文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興委發〔2019〕6號)和《興文縣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中共興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興文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興機改〔2019〕2號),制定本規定。

興文縣民政局是興文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興文縣民政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文縣民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社會救助家庭經濟信息核對、城鄉特殊困難民眾專項幫扶、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村(社區)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並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婚姻登記工作。
(七)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政策和服務規範,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定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擬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助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健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興文縣行政區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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