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標準內容介紹
分類 | 考核內容 |
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系建設情況(10分) |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確定了主管領導責任明確。(10) |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70分) | 1、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且指南和目錄比較完善,操作方便,及時更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完整、準確。(10) |
2、政府重大決策、重要事項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告、公開專欄、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進行公開發布。(10) | |
3、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和執行情況(5) | |
4、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項目的公開和執行情況。(5) | |
5、項目審批、資質審查、證照辦理的公開執行情況。(5) | |
6、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辦結和申請人的滿意率及依申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5) | |
7、辦事依照的法律法規,辦事程式,辦事步驟和服務方式等能及時公開,並運用準確(10) | |
8、能及時報送信息公開統計報表(10) | |
9、對民眾的投訴能做到處理及時、公正,結果公開。(5) | |
10、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公開審核制度(5) | |
三、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 (20) | 建立了信息公開查閱場所(10) |
政府信息公開經費保障情況(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