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信訪局

興安縣信訪局,是正科級常設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承辦上級縣委、政府及信訪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
(2)受理人民民眾直接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到縣委、縣人民政府機關上訪的民眾,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處理他們反映的問題。
(3)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及上級業務機關提供重要的信訪信息和社情民意。
(4)保持信訪渠道暢通,為人民民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進行監督、參政議政、行使民主權利提供方便條件。
(5)轉辦人民民眾的來信訪來訪問題,按照黨中央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處理人民民眾的信訪問題。
(6)向各鄉、鎮和縣直部門交辦有關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信訪批示件落實情況;催辦、督辦重要的信訪案件,檢查處理結果,直至問題解決。
(7)檢查指導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信訪工作,組織全縣信訪工作經驗交流和理論研究,對全縣信訪幹部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8)承擔興安縣信訪聯席會議重大敏感時期的進京赴邕及到桂林市的值班、接訪、勸返工作。
(9)承擔興安縣民眾信訪服務中心業務工作,指導鄉、鎮民眾信訪服務站及行政村民眾信訪服務室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中共興安縣委、縣人民政府信訪局是正科級常設行政單位,內設四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接訪股、辦信及網路信息股、督查複查覆核股。內設二層機構一類事業單位興安縣民眾信訪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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