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

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

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興安盟行政公署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室負責人為王海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愛國街民和北路2號 
  • 負責人:王海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盟扶貧開發工作地方性規章草案、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開展有關扶貧開發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行業扶貧開發政策。
  (三)指導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協調解決全盟扶貧開發中的重要問題。
  (四)組織開展全盟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和扶貧開發信息監測工作。
  (五)負責扶貧項目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發展資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績效考核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扶貧工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京蒙扶貧協作、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定點扶貧協調聯絡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盟直機關單位定點幫扶工作。
  (八)做好扶貧開發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九)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興安盟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制定革命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上傳下達、綜合類文稿起草、信息、機要保密、會議組織、接待、車輛運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興安盟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考核評估科。組織開展貧困旗縣退出評估驗收。配合做好各級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工作。配合盟委、行署對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工作。開展全盟扶貧開發的督查檢查及問題整改工作。組織開展貧困旗縣退出評估驗收。指導開展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扶貧信息監測和精準扶貧大數據平台建設。負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信訪舉報事項受理督辦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負責產業扶貧工作。組織指導貧困村提升和項目庫建設。參與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發展資金分配方案,並做好扶貧資金監督管理、資金整合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預決算和內部審計工作。研究扶貧開發政策和重要問題,制定全盟關於促進少數民族地區、邊境地區、深度貧困地區、集中連片特困扶貧開發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體制改革和指導實施扶貧領域改革。
  (四)社會扶貧科。協調和配合做好區直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和武警部隊等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動員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工作。協調落實行業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宣傳、輿情監控和扶貧幹部培訓等工作。協調指導推進扶智扶志工作,組織落實全國“扶貧日”活動。聯繫內蒙古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興安盟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五)產業扶貧協作科。組織扶貧專項產業發展工作。負責金融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科技扶貧及各專業扶貧事項。組織協調並推動落實區域扶貧協作、中央國家機關、東西部扶貧協作。統籌協調人才、資金、產業、勞務等扶貧協作。承擔京蒙扶貧協作項目庫建設及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京蒙幫扶資金監管、考核等工作。組織指導農牧民實用技術、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
  (六)機關黨建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負責人:王海英

直屬單位

 興安盟扶貧事業發展中心(掛興安盟貧困信息監測中心牌子),為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所屬相當於正科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一)興安盟扶貧事業發展中心(掛興安盟貧困信息監測中心牌子)主要職責任務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盟委關於東西部扶貧協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承擔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產業扶貧、消費扶貧、光伏扶貧等項目發展相關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3、負責統籌協調旗縣市和盟直有關部門提出的有關扶貧協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和推進措施。
  4、協助開展扶貧開發項目的政策研究、諮詢服務、風險防範等輔助性工作。
  5、承擔扶貧龍頭企業認定的服務性工作;參與扶貧產品認定、銷售平台搭建等服務工作。
  6、承擔地區的扶貧協作工作,擬定扶貧協作工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和企業開展有關扶貧協作項目考察、推介、論證、經貿洽談等工作。
  7、負責扶貧協作資金的籌集、管理等工作。
  8、承擔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日常運行和維護等工作;承擔全區貧困信息數據調查、收集、統計、分析、動態監測等工作。
  9、承擔辦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為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所屬相當於正科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興安盟扶貧開發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機關國有固定資產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機要交換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2、承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財務集中結算服務工作。
  3、承擔機關辦公場所安保、物業、公用車輛、辦公場所管理等後勤保障服務性工作。
  4、承擔中心日常運轉和黨建等工作。
  5、承擔農牧民素質提升和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
  6、承擔辦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海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