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工程諮詢中心成立於1995年4月,是經興國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為興國縣發改委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2009年8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具有丙級工程諮詢單位資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國縣工程諮詢中心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事業單位
- 地址:興國縣
概述,適用範圍,業務流程,業務範圍,
概述
中心秉承“獨立、公正、科學、可靠、廉潔”的執業原則,堅持“服務政府、面向市場”的發展方針,竭誠為政府投資決策當好參謀,為項目業主提供全過程、多方位的工程諮詢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和業務範圍有,開展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的專題研究、規劃諮詢,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選址選點、市場調查等諮詢業務。
中心技術力量雄厚,信譽卓著。中心專業技術人員涉及建築、公路、農業、工業、經濟等8個專業,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所占比例達30%以上,中心組建的專家委員會匯集縣內外各領域的專家學者100多人。
興國縣工程諮詢中心將以獲得丙級工程諮詢資質單位為契機,為經濟建設服務,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創新工程諮詢理論與方法,進一步加大人才建設力度、強化質量管理,為政府和項目業主提供高效優質的工程諮詢服務。
適用範圍
一、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政府直接投資和注入資本金的項目,應按照政府投資管理特定要求,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受業主委託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申請報告:企業投資建設屬於《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範圍內的項目,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要求,向投資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核准申請報告。
三、資金申請報告:企業申請使用支付投資補助、貸款貼息及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資金的項目,應編寫資金申請報告。
四、項目備案檔案:凡是不使用中央政府性資金(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的各類專項建設資金、國債投資、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具有主權信用性質的外債投資)和地方政府投資(包括地方政府預算內投資、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管理的各類建設資金)的項目,對於《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範圍外企業投資項目,以及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之外的所有企業投資項目,均實行備案制。編製備案檔案。
業務流程
一、接受業主委託
二、業主提供有關項目資料,主要包括:
1、諮詢項目背景材料;
2、諮詢項目的工作範圍(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
3、諮詢項目所需的服務、調查及數據等;
4、對諮詢成果的要求;
三、契約洽談與簽約
四、提交諮詢成果
《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諮詢收費暫行規定》
計價格[1999]1283號
一、按建設項目估算投資額分檔收費標準
單位:萬元
估算投資 諮詢評估項目 | 3000萬元-1億元 | 1億元-5億元 | 5億元-10億元 | 10億元-50億元 | 50億元以上 |
一、編制項目建議書 | 6~14 | 14~37 | 37~55 | 55~100 | 100~125 |
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 12~28 | 28~75 | 75~110 | 110~200 | 200~250 |
三、評估項目建議書 | 4~8 | 8~12 | 12~15 | 15~17 | 17~20 |
四、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 | 5~10 | 10~15 | 15~20 | 20~25 | 25~35 |
註:建設項目估算投資額是指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估算投資額。
二、江西省按建設項目估算投資額分檔收費補充標準
單位:萬元
估算投資 諮詢評估項目 | 1000萬元以下 | 1000~3000萬元 |
一、編制項目建議書 | 2~4 | 4~6 |
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 3~6 | 6~12 |
三、評估項目建議書 | 1~2 | 2~4 |
四、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 | 1.5~3 | 3~5 |
業務範圍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5年頒布的《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我國工程諮詢單位資格服務範圍包括以下八項內容:
(1)規劃諮詢:含行業、專項和區域發展規劃編制、諮詢;
(2)編制項目建議書(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預可行性研究);
(3)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
(4)評估諮詢: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與初步設計評估,以及項目後評價、概預決算審查等;
(5)工程設計;
(6)招標代理;
(7)工程監理、設備監理;
(8)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項目的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