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制定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和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郵編:342400
  • 職能: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等
  • 地址:江西省興國縣客家路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制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和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研究制定全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計畫;負責編制和擬定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經濟政策及規章,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三、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企業,規範企業行為;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協調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研究培育、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四、指導企業加強企業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五、研究擬定和實施全縣工業結構、工業布局調整規劃;對全縣電子、機械、電力、典當業、信息產業、生物製藥等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指導縣中小企業局、縣手工業聯社擬訂行業規劃、行業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實施行業管理。
六、研究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訂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劃的規章、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擬定全縣物流發展規劃和改革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相關部門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組織實施物流重大項目建設;負責二手車行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協調繭絲綢的有關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研究擬定全縣發展重點產業、扶持重點企業的政策、措施。
八、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工業性銀行貸款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
九、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制定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指導協調工業招商引資,對全縣工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動態協調,協調解決外商投資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十、研究提出全縣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和重大裝備國產化政策;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企業建立區域性、專業性技術中心;指導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推動企業信息化;負責工業名牌戰略的實施,組織開展企業名牌產品的評價、推介和宣傳等。
十一、負責全縣電力的綜合管理和節能工作;研究擬定電力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電力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研究制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參與全縣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煤炭、成品油等能源產品的綜合平衡。
十二、組織協調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十三、貫徹執行發展有關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並實施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限制實心粘土磚,指導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開發、生產和推廣套用,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專項基(資)金,組織對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監督與檢查。
十四、對口市經貿委綜合行辦管理職能。
十五、負責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黨群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承擔縣鎢、稀土、氟鹽化工等優勢產業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動全縣工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先進制造業、軟體產業、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工業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民爆器材行業的監督管理;承擔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十一)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信息網路體系建設。
(十三)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承擔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套用的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七)對口市工信委綜合行辦管理職能。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保密、綜合治理、資產管理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局屬單位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考評、獎懲和黨建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經濟運行股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年度工業發展目標;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檔案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重點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牽頭組織工業考核評比工作;負責重要物資和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企業減負工作。
投資規劃股
組織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批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以及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信息編報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監督工業行業和信息產業政府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報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等。
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的認定和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全縣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指導縣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縣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公室)工作。
信息化推進股(信息辦公室)
研究提出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企業和農村等各領域信息化的套用工作,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監督政務公開,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負責有關信息化工作的執法監督;統籌規劃和管理信息化建設發展事項;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承擔縣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的管理工作;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的政策措施;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和淘汰落後產能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對本系統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開辦黃金、農藥生產企業的核准和初審、轉報工作;辦理有關事務。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它事項

1、原中小企業局更名為民營企業管理局(增掛手工業合作聯社牌子),為工業和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2名。
2、原經貿委下屬事業單位均轉為縣工信局下屬事業單位,其它事項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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