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公安局成立於1949年8月9日,1967年9月29日興國縣革命委員會臨時領導小組保衛辦公室成立後,縣公安局解體。1973年3月17日,興國縣公安局得以恢復至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國縣公安局
- 成立時間:1949年8月9日
- 回復時間:1973年3月17日
- 廢除時間:1967年9月29日
簡介,工作職責,
簡介
經過興國公安幾代人的艱苦創業,興國縣公安局取得諸多榮譽。
1993年,興國縣公安局榮獲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1991年至1996年連續六年榮獲全省優秀公安局稱號。興國縣公安局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集體三等功3次。刑警大隊連續5年被評為全省優秀刑警大隊,榮立集體三等功2次,督察大隊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機關優秀基層單位”稱號,經偵、法制、信訪等部門多次受到省級以上表彰。
近年來,興國縣公安局先後有83名民警立功受獎,其中有2名民警榮立二等功,16名民警榮立三等功,有全國優秀人民警察2名,湧現出全國公安二級英模劉世錦,二度維和警察邱國林,全國林業公安維和警察“第一人”陳秀峰,全國警務督察先進個人肖飛等先進個人。
興國縣公安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全縣公安系統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
(二)掌握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與其他有害氣功組織進行鬥爭。
(三)組織實施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
(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七)貫徹《警衛工作規定》,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和交通事故查處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院校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保全隊伍建設。
(十)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信息通信工作;組織實施、監督全縣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監所看管、開展獄偵、深挖犯罪等工作;領導看守所的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法律建設;檢查、督察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收容教養報批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
(十四)組織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實施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
(十六)負責抓好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管理全縣公安教育、培訓及技能訓練;組織公安宣傳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公安隊伍幹部人事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工作。
(註:以上內容來源於興發[2003]16號)
一、內設機構
興國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指揮中心(信息通信科)、政工科(宣傳科)、督察大隊(監察室)、法制科、信訪科、裝備財務科、國保大隊、經偵大隊、治安大隊、刑警大隊、出入境管理科、戶政科、禁毒大隊、巡警大隊、看守所、交警大隊等機構。
二、派出機構
興國縣公安局派出機構有24個,分別為瀲江派出所、梅窖派出所、興江派出所、古龍崗派出所、東村派出所、興蓮派出所、江背派出所、社富派出所、傑村派出所、紅門工業園派出所、楓邊派出所、良村派出所、城崗派出所、鼎龍派出所、長岡派出所、茶園派出所、崇賢派出所、方太派出所、高興派出所、永豐派出所、均村派出所、隆坪派出所、龍口派出所、埠頭派出所。
聯繫方式:
地址:興國縣瀲江鎮濱江大道1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