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依照《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行使糧食行政執法職能。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財務審計科、購銷調控科、產業指導科、監督檢查科、監察室、工會工作委員會等8個職能科室和糧食流通執法大隊,下屬有市糧食購銷總公司、市糧食企業資產管理總公司、糧食職工學校,以及北郊、合陳國家儲備庫和釣魚、唐子省級糧庫,承擔國家、省級和地方儲備任務。全系統共有國有購銷企業36家,工貿企業6家,在職幹部職工1300人。
主要職責
市糧食局為主管全市糧食流通工作和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具體政策規定,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擬定全市糧食行業、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編制落實全市糧食收支存計畫。
三、組織實施對社會糧食流通的巨觀管理,按照法定程式行使《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的權利和職責,履行糧食流通監管職能,根據國家要求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並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指導全市糧食市場的建設與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價格政策,適時平抑市場價格,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確保地方糧食市場穩定;負責市域糧情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糧食倉儲體系建設。擬定市級糧食儲備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銷售計畫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國家糧食倉儲、流通設施建設資金;協調中央和省級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調運工作;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和動用建議;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
六、指導全市糧食儲存的安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管理工作;制定我市糧食儲存、運輸的具體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陳化糧處理的有關工作。
七、指導全市糧食財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對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保障全市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應;承擔政府安排的軍供、救災、救濟等糧食供應。
九、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深化改革;指導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參與全市農業結構調整和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業統計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起草全局性重要報告和檔案,制定局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答覆市人大、政協提案和市長公開電話的辦理;負責會議組織、公文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行政信訪、信息、外事、創建、扶貧、軟環境建設、機關安全保衛、公務接待和機關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費用管理、後勤服務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2、人事科
負責黨建、組織、宣傳、幹部管理、黨員管理、黨費管理工作;負責人員政審考察,黨委中心組學習,幹部檔案管理,統戰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勞動人事、勞動工資及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教育培訓、機關事業人員培訓及考核、系統老幹部管理,負責全系統勞動政策法規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全系統特殊群體管理工作的指導。
3、財審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和信貸稅收制度,市級儲備糧補貼資金管理、撥付,財務核算監督檢查,機關事業經費、工會經費管理及機關事業人員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管理,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審計、國有資產及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指導系統財務核算及管理。
4、購銷調控科
負責糧食巨觀調控管理,擬定市級儲備糧規模、布局及輪換計畫,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指導糧食收購及“訂單糧食”,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全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陳化糧處理工作,糧情監測與糧食市場信息,糧食市場建設、市場安全、協助做好軍糧、救災糧、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
5、產業指導科
負責編制糧食物流及倉儲設施的建設規劃和維修工作,儲備糧資格認定工作,培植規模企業和龍頭企業發展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糧食科技項目申報立項和成果評獎,安全生產工作。
6、監督檢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糧食流通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執法的外部協調工作,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糧食企業改革工作,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7、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系統工會、群團、婦女工作,計畫生育工作,指導職工就業、技能培訓,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群體幫困等工作。
8、監察室
負責紀檢、行政監察,
黨風廉政建設,案件調查審理,紀監信訪,行政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的租、售、股份制改造,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負責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平安創建,維穩等工作,協助搞好機關作風建設。
9、糧食流通執法大隊
負責以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在全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行政管理和指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社會糧食收購資質、經營活動、庫存量及社會統計等進行監督檢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行政監管工作;執行上級糧食局下達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各項任務,國家有關糧食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進行監督檢查的其他內容。
地理位置
地址:馬橋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