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民族宗教志》是2018年4月方誌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興仁縣民族宗教志》編纂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縣民族宗教志
- 作者:《興仁縣民族宗教志》編纂委員會
- 出版社:方誌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4月
- 頁數:452 頁
- 定價: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1443013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系新修部門志,定名為《興仁縣民族宗教志》。
二、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方法秉筆直書,全面、系統地記述興仁縣境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歷史與現狀,本著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力求做到思想性、資料性、科學性的有機統一,使之具備“存史、資政、教化”及文化傳承的功能。
三、時限:本著“詳今略古”“詳近略遠”的原則,重點記述較近的史實,上限起於事物發端,下限至2015年年底。
四、本志遵照國家《地方志工作條例》《保密法》《檔案法》的有關規定,根據發生在興仁縣境民族和宗教及與之有關的史實進行纂寫。
五、本志採用圖(照)、述、記、志、傳、表、錄等體裁,分類敘述。除圖片、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記、附錄、後記外,全志設機構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民族政務、宗教政務、民族扶貧、布依族、苗族、回族、彝族、其他少數民族、少數民族起義、佛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人物十五章。
六、本志的結構分四個層次,即章、節、目、子目,節以下豎寫各事的歷史和現狀。
七、本志使用簡化字、語體文、記述體,數字用法、標點符號用法及計量單位用法等均遵照國家相關規定。
八、本志有關的書寫方式。紀年:歷史朝代採用歷史紀年,括注公元紀年。地名:在本志首次出現時使用歷史名,加注今名,爾後出現不注。單位名稱:在本志首次出現時使用全稱,爾後出現用簡稱,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為“州民宗委”,“興仁縣人民政府民族和宗教事務局”簡稱為“縣民宗局”或“縣局”等。人名:首次出現時用職務名稱加上姓名,爾後出現只用姓名,其餘必須書名者書單位、職務名稱及姓名,不必須者只書其姓不書其名,名以“某”或“某某”代之。
九、人物:堅持生不立傳原則。記述對象為副科級及以上職位者。排序以職級、影響論。生人以事敘,列簡介或名錄。
十、本志資料來源:主要是官方文書檔案資料,部分為蒐集整理文獻、書、報、刊資料或調查採訪經鑑別屬實的口碑資料。
十一、本志記述範圍為興仁縣境內及相關民族、宗教事務的歷史和現狀。
圖書目錄
概述
大事記
明代
清代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章 機構建設
第一節 機構沿革
第二節 領導*迭
第三節 機構職責
第二章 黨風廉政建設
第一節 黨風建設
第二節 廉政建設
第三章 民族政務
第一節 常規政務
第二節 特殊政務
第四章 宗教政務
第一節 常規政務
第二節 特殊政務
第五章 民族扶貧
第一節 民族人口統計
第二節 民族教育
第三節 民族扶貧
第六章 布依族
第一節 民族源流
第二節 民族習俗
第三節 民間文藝
第七章 苗族
第一節 民族源流
第二節 民族習俗
第三節 民間文藝
第八章 回族
第一節 民族源流
第二節 民族習俗
第三節 民間文藝
第九章 彝族
第一節 民族源流
第二節 民族習俗
第三節 民間文藝
第十章 其他少數民族
第一節 黎族
第二節 仡佬族
第三節 其他少數民族
第十一章 少數民族起義
第一節 龍吉兆反清
第二節 王囊仙起義
第三節 紅巾起義
第四節 白旗起義
第五節 姜春台起義
第十二章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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