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陳煥章書

《與陳煥章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陳煥章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仲遠仁弟:
近者大變,禮俗淪亡,教化掃地。非惟一時之革命,實中國五千年政教之盡革,進無所依,退無所據。頃並議廢孔教,尤為可駭,若墜重淵,渺無所屬。嗚呼痛哉!自吾中國以來,未危變若今之甚者也。雖然,時變之大者,必有夫巨於出,濟艱難而救之,今其時也。吾欲復立孔教會以振之。
昔者吾中國號稱天下,故人無國籍;舉國亦皆覆幬於孔子,故人無教會籍。今則列國並立,必當有國籍,否則無公民權;諸教並立,必當有教籍,否則為無教之民,近於禽獸矣。今以人必飲食男女,則已為儒而非釋;人必尊祖敬宗,則已為孔而非耶。以此語人,計必易人。趁方今舊學士夫諸生遍於全國,及今令人人入會,計必景從。議入會者,無分男女老幼,一律註冊。人收二毫,婦女半之,未成丁者半毫,以為入會註冊筆墨費。其高等者為特別會員,收二元特別會費,以備為值理講生之地。每鄉必一會,舉講生講焉。以來復論孔子而說經,借地為之,不必遷設席。吾注有《禮運》、《中庸》、《四書》、《春秋》及《禮記》選,可以宣講,發明昇平、太平、大同之義,令人不以君臣道息而疑孔教之不可行。但以勇猛之力,精切之辨,憂大教之廢,倫紀之墜,家人之失,啟誘大眾,計無不來歸者。先行於瀛,徐推行於各省會。不及半年,人心憤激,必可令各郡縣皆有孔會焉。今為政黨極難,數黨相忌,以任之力半年而無入手處。弟海外新還,始附黨末,我始為仆,幾時樹勉難矣。昔弟在美,以行孔教為任,研講深明。今若以傳教自任,因議廢孔之事,激導人心,應者必易,又不為政黨所忌,推行尤易。凡自古聖哲豪傑,全在自信力以鼓行之,皆有成功,此路德賈昧議之舉也。及遍國會,成則國會議員十九吾黨。至是時而兼操政黨內閣之勢,以之救國,庶幾全權,又誰與我爭乎?此又所謂遠之而近之也。吾欲決開是會,欲付託於弟,而憲子、君勉皆強力者,相與成之,必能盡收全國,可斷之也。弟其許之乎?若弟身任其事,孺博今有他事,或不專辦,亦必相助為理。援引二三耆舊,如吾故人沈子培先生及朱古微之流,自為發起,當可一鼓而成。即不然,吾籌款來,租地辦會事,真積力久,行之亦必有效。辦教會,吾亦可出名。可與孺商,弟其勉之。弟若專 ,實可與任為兩大,若僅附托政黨,則末之也已。吾頃欲取加拿大報之機器寄瀛辦孔教會之報,即請弟主之,弟謂何如?日間即寄會章來。此問近祉,有為啟。六月十七日。
此書留示孺博、憲庵,吉甫實亦宜辦此,可示之。
頃因墨賠款不交原定六月,又吾港屋為押與《商報》,幾封屋,而緊甚,故前書告弟恐相誤也。惟弟若任教會事,則未籌得款之前數月,吾仍必竭籌供給弟。又及。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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