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戰》是中國古代兵書《百戰奇略》里記載的一篇兵法,旨在闡述對敵作戰中如何爭取戰場主動權的問題。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戰
- 外文名:To fight
- 作者:劉基
- 作品出處:《百戰奇略》
- 文學體裁:文言文、辭賦
作品簡介,作品賞析,譯文,原文,注釋,
作品簡介
《致戰》是中國古代兵書《百戰奇略》里記載的一篇兵法,旨在闡述對敵作戰中如何爭取戰場主動權的問題。它認為,調動敵人前來交戰(“政敵來戰”),就會使敵人處於兵勢常虛、被動不利的地位;我不受敵人調動(“不能赴戰”),就會使我軍處於兵勢常實、主動有利的地位。作戰中,只要千方百計地調動敵人就範,就可以無往不勝。本篇引自《孫子兵法》的“致人而不致於人”,乃是大軍事家孫武對古代作戰主動權的一種科學表述,其意思是,作戰中我要能夠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兵己堡所調動;其實質是,通過調動敵人而掌握戰場主動權問題。所謂戰場主動權,就是軍隊作戰行動的自由權。有了自由戲踏權,軍隊才能打勝仗;失去自由權,軍隊就要打敗仗。可見,“敵人而不致於人”,乃是虛彼實己、爭取主動,調動敵人、戰勝敵人的一條重要軍事原則。本篇依據孫子這一光輝思想,以《致戰》為專題進一步論述了爭取主動權對於作戰勝利的重要性,這是非常寶貴的。
作品賞析
譯文
大凡調動敵人前來與我交戰,就使敵人處於兵勢常虛、被動不利的地位,我軍不為敵人調動去戰,就使我軍處於兵勢常實、主動有利的地位。作戰中,應當採用多種方法調動敵人來戰,我軍憑據有利地形條件而等待敵人,這樣就沒有不勝利的。誠如兵法所說:“作戰中要能夠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
東漢建武五年,光武帝劉秀命令建威大將軍耿弇全部收編投降的士卒,組成建制,置設將吏。然後,耿弇奉命親率騎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等部隊,東進討伐割據濟南稱雄的張步。張步獲悉這一訊息後,派其部將費邑率兵進駐歷城,又分遣一部兵力屯駐祝阿,又在泰山、鐘城置設數十營壘以防耿弇來巴組地攻。耿弇率軍渡過黃河後,首先攻克了祝阿城。在其圍攻祝阿作戰中,耿弇故意留下一個缺口,讓敵眾得以出城逃往鐘城。鐘城守軍聽說祝阿已被攻破,十分恐懼,於是棄城而逃亡。費邑分兵一部令其弟弟費敢率領去守衛巨里城。
耿弇揮軍首先進逼巨里,並且嚴令部隊儘快修造攻城器械,向各部宣告三天后將全力以赴地攻打巨里城,同時暗中放出一些被俘人員,故意讓他們逃歸後將耿弇預定攻城的日期報告費邑。費邑果然到這一天親率精兵三萬餘人前去援救巨里。耿弇見此情形,便高興地對部將們說:“我之所以修造攻城器械,為的是誘使費邑前來就範。現在放著這些駐營野外而無防禦設施的敵軍不打,為什麼硬要強攻設防堅固的城池呢?”於是,耿弇分兵一部繼續圍攻和牽制巨里的敵人守軍,自己親率精銳部隊搶占制高點,以居高臨下之勢與敵交戰,大敗敵軍,擊斬了費邑。然後砍下費邑首級展示給巨里的守敵,敵人望見後異常恐懼,費敢慌忙逃往據守劇地的張步處。耿弇全部收繳了巨里城裡敵人所存之軍資糧儲,同時又揮軍繼續攻打尚未攻克的敵軍營壘,先後攻克了四十多座敵人營壘。於是最終平定了濟南地區。
原文
凡致敵來戰,則彼勢常虛;不能赴戰,則我勢常實。多方以致敵之來,我據便地而待之,無有不勝。法曰:“致人而不致於人。”①
後漢建武五年,光武②詔耿弇③,悉收集降附,結部曲④,置將吏,弇帥騎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將兵而東。張步⑤聞之,使其將費邑軍歷下⑥,又令兵屯祝阿⑦,別於泰山⑧、鐘城⑨列營數十以待之。弇渡河先擊祝阿,拔之,故開圍一角,令其刪店臭懂眾得奔歸鐘城。〔鐘城〕人聞祝阿已潰,大恐,遂空壁亡去。費邑分兵遣其弟費敢守巨里⑩,弇進兵先脅巨里,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敕諸部〕:後三日〔當〕悉力攻巨里城。陰緩生口,〔令得〕亡歸,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將精兵〔三萬餘人〕來救〔之〕。弇〔喜〕謂諸將曰:“吾所以修攻具者,欲誘致⑾之耳。野兵不章船潤擊,何以城為?⑿”則分兵守巨里,自帥精銳上岡阪⒀,乘高合戰,大破之,斬邑。既而取首級以示巨里,城中懼,費敢〔悉眾〕亡歸張步。弇悉收其積聚,縱兵攻諸未下者,平四十餘營,遂定濟南。⒁
注釋
①致人而不致於人海糠籃: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
②光武:即東漢光武帝劉秀。
④部曲:本謂中國古代軍隊編制之稱,後又為家僕之稱。本篇這裡指軍隊編制。
⑤張步:東漢初地方分裂割據勢力。琅邪不其(今山東即墨西南)人,字文公。新莽末,劉秀起兵,張步亦乘機擁眾據濟南郡地,自稱五威將軍。劉秀建立東漢政權後,曾派使持節授步為東萊太守,但步殺使自立齊王,成為東漢初盤據山東濟南一帶的地方割據勢力。建武五年為耿弇擊敗投降,後因謀叛被殺。
⑥歷下:亦作“歷城”,濟南郡治,位於今山東濟南。戒采殃您
⑩巨里:故址在今山東章丘西。
⑾誘致: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又致”,今據史校改。
⑿野兵不擊,何以城為:此兩句出自《資治通鑑·漢紀三十三》耿弇語,而《後漢書·耿弇傳》則為“今來,適其所求也。”
⒁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耿弇傳》和《資治通鑑·漢紀三十三》。
注釋
①致人而不致於人: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
②光武:即東漢光武帝劉秀。
④部曲:本謂中國古代軍隊編制之稱,後又為家僕之稱。本篇這裡指軍隊編制。
⑤張步:東漢初地方分裂割據勢力。琅邪不其(今山東即墨西南)人,字文公。新莽末,劉秀起兵,張步亦乘機擁眾據濟南郡地,自稱五威將軍。劉秀建立東漢政權後,曾派使持節授步為東萊太守,但步殺使自立齊王,成為東漢初盤據山東濟南一帶的地方割據勢力。建武五年為耿弇擊敗投降,後因謀叛被殺。
⑥歷下:亦作“歷城”,濟南郡治,位於今山東濟南。
⑩巨里:故址在今山東章丘西。
⑾誘致: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又致”,今據史校改。
⑿野兵不擊,何以城為:此兩句出自《資治通鑑·漢紀三十三》耿弇語,而《後漢書·耿弇傳》則為“今來,適其所求也。”
⒁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耿弇傳》和《資治通鑑·漢紀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