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張仲仁》是馬相伯所著作品,出自於《馬相伯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張仲仁
- 作者:馬相伯
- 作品出處:馬相伯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辱教敬悉。茲見十二日英文報載大借款之約,凡,又附約七條,債主之放利,債戶之吃虧,若隱若現,足令心自俱迷。故西人於此等約文,無不就正於律師,彼新聞偵探,安足以語此?此擇尤不可者撮要言之,則五十年期內,我國海關,裁厘而有所增焉,亦當畫歸此番大借抵押之用,鹽稅而或有餘足,再抵借他款者,亦當先盡該六國借團,借息不高出六厘,磅折不低過九十磅作一百者,不得向他人訂借。與其受此五十年縛束,不如積小借之為愈矣。巴和曾為雲台撰國債法,彼國子母家謂大款不成,樂購國債者必眾。蓋外國國債之妙用,正因其不限於本國人也。以我鹽稅之巨,何患大款之不得借哉?故不如積小借款以暫套用,而以鹽稅移抵國債,以大借之額求之於國債法中,免縛束,且有益焉。近知白啟祿確有一千五百萬磅之約可成,五百萬磅之現可兌,但少駐英代表出為見證耳。某因不忍屢見受欺於西人,故敢為此出位之言。老年血滯,痔疾屢作,然今已大瘳矣。知念並聞,專布,即請大安!十五日。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馬相伯(1840—1939),江蘇丹陽人,中國近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動家。1851年遷居上海,畢業於徐匯公學,加入耶穌會,為神父。1876年脫離教會,任李鴻章幕僚,參與洋務活動,後回歸天主教,創辦震旦學院(1903)、復旦公學(1905)。辛亥革命後,擔任總統府高級政治顧問,兼任北京大學校長,籌建輔仁大學。馬相伯學貫中西,精於歐洲語言、宗教、哲學和歷史,思想通達、公允、理性,為學界尊奉。晚年參與抗戰宣傳,隨遷大後方,在越南諒山去世。 編者簡介李天綱,1957年生於上海,畢業於復旦大學歷史系中國思想文化史專業,獲博士學位。曾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思想文化史研究室主任,2003年起任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宗教學系主任、利徐學社主任。著有《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1998)、《人文上海》(2004)、《跨文化的詮釋:經學與神學的相遇》(2007)、《增訂徐光啟年譜》(2011)等,與業師朱維錚先生一起主編《徐光啟全集》(2011),編輯《馬相伯集》(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