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大漁民民眾的一封疫情防控公開信

12月26日,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發布《致廣大漁民民眾的一封疫情防控公開信》。其中提及,嚴禁漁民海上收購或運載港澳流動漁船、境外國家船舶的漁獲物及其他貨物。如漁民將境外疫情傳播入境,嚴重危害公眾安全,觸犯刑法,將依法接受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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