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京財政、外交部

《致北京財政、外交部》是湯壽潛所著作品,出自於《湯壽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北京財政、外交部
  • 作者:湯壽潛
  • 作品出處:湯壽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敬啟者:昨接浙江都督朱函開,接大部、財政部養電內開,準外交部、大部函準英使節略稱:浙省與某洋行借款,以浙江鐵路股票為抵押,此舉與光緒三十四年《滬杭甬路借款契約》相悖,請電浙省,勿視為無足重輕之事。等因準此。伏念浙路自丁未拒款而後,於今七年,淅矛炊劍,既竭吾才,差幸滬杭甬三字表面,勉於上年完卷,近更余紹通車,常玉發軔,所以含垢忍辱,勉力商辦者,亦以民氣所系,國體所關,並以間執讒慝之口。寤寐中猶憬然於此約,故迭次代表入京,要求交通部接商移款廢約。成案具在,未敢須臾忘。滬杭甬既無外款之必須,又何肯甘冒不韙,授人以柄?此次浙路股東以股票抵押巨款,公司事前並無所聞。繼經詳細調查,始悉官廳以軍餉難籌,切商股東,始有此舉。股票為股東自有之財,權抵押,乃買賣營業之一種。正如銀行鈔票流通街市,銀行斷無發一票而細詢其用於何處,公司豈有給一票而根究其授自何人?且以各股東蒿目時艱,不惜以私財維持大局,既詧悉股票足徵信用,公司亦樂觀厥成。初不料大部與外交部、財政部一再取締若是之甚也。查借款押款,截然分為兩事,萬不能以營業抵押之一種,牽涉前約。國力有強弱,公法無參差,稍明事理,類能辨之。以此為言,西人略講經濟之學,何說之辭?大部即不慊於浙路,不應不慊於浙省。意者藉是以為恫嚇、限制歟?否則英商非理取鬧,至此已極,外交部、大部豈不可辨明性質、據理駁拒?不此之務,竟以勿視為無足重輕之語來相詰責。浙路並非不知重輕,既不指滬杭甬以借債,何重輕之足言?若股東抵押股票,純粹為官廳維持軍用,並不待公司之通過。大部徇外人之請,期期以為不可,自不忍坐視浙江之餉絀軍嘩,別有補助,公司所敢斷言,惟忽言牽涉前約,公司如芒背刺喉鯁,不去不快。交通部既專借款築路之全權,自應負借款廢約之責任。惟有仰懇大部切商交通部,刻日接商移款廢約,勿效前清郵部之仇視商辦,倚勢摧殘;一面由外交部、大部向英使交涉,聲明押款與借款不同之理由,公司並不指滬杭甬借款之狀況,以謝浙人,而明實在。
竊嘗論之,前清之季,鐵路之以商辦聞者,不止浙路一隅,自浙路以拒款居川漢之前鋒,清社遂屋,郵部已墟,於是交通部得起而代之,次第皆收為國有。浙路亦何負於民國乎?交通部無以慰勞之,但求達其借款專利之政策,而不容浙路之靈光獨存,故深恐其稍露頭角。敢請大部平情論之,交通部以借款為能,而一再猜防商辦,但準縣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有此政體否?英公使一言即頂而戴之,不熟審公司之知與不知,浙省之危與不危,率焉持柄而搖,遽奉為取締商辦之券,有此辦法否?浙路股東以浙人而不許其維持浙省,是直有意亡浙,有此忍心否?敝正長既絕意於宦途,更復何心於商界。且九年之久,一錢不名,幾乎庭有懸貆,奚事嚇以腐鼠!略加結束,避之若浼,藉免長為交通部眼中之釘。嘗自謂,迫於股東之縶維,去而復來,及今蟬蛻,已不及神龍之藏尾,尚不至駑馬之戀棧,交通部其可以釋然已矣!大部亦可以惻然矜矣!除函復朱都督外,相應函達大部,請煩查照,裁決施行,不勝感荷。祗頌台安,並盼惠復。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湯壽潛(1856—1917),一位講求“時務”、追求真理的思想家,寫下了不少影響廣泛的思想論著,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均有過針砭時弊、規劃未來、為時人所傳頌的真知灼見;也是一位畢生追求憲政的政治改革者,不僅貢獻理論,且勇於實踐,孜孜不怠地籲請立憲、策動立憲,碰壁之後,又迅速轉身支持並參與共和立憲,以首任都督和中央政府總長的身份推行民主憲政;還是一位國家富強的積極追求者和主權的捍衛者,不僅提出鐵路強國、保護利權的主張,且身體力行,不畏艱難險阻,出任浙路公司總理,成功築成滬杭甬鐵路,並以不屈不撓的勇氣,堅持捍衛鐵路主權的抗爭,成為辛亥革命前中國政治潮流的中心人物。編者簡介汪林茂,1949年生,浙江省開化縣人,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留校任教至今。浙江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晚清史。已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有《江浙士紳與辛亥革命》、《清末文字改革:民族主義與文化運動》等40餘篇。正式出版的論著有《浙江通史•晚清卷》、《晚清文化史》、《從傳統到近代:晚清浙江學術的轉型》等8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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