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貢市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貢市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自貢市沿灘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自貢市沿灘區沿灘鎮開元中路111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執行中央、省、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配合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督促、指導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中央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開展我區國家、省、市表彰獎勵推薦工作,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組織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組織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負責開展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區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室)。負責黨建、群團、機構編制、人事、幹部隊伍建設、目標績效管理、機要保密、文電、政務公開、會務、檔案、安全、資產管理、財務、檔案材料起草以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及改革工作。牽頭重大課題調研,協調專家諮詢等工作。牽頭負責宣傳和機關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依法受理並協調辦理市、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牽頭負責本系統“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牽頭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維穩、綜治工作。
二、事業單位管理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福利和招聘、崗位設定、人員調配、退休、辭(解)聘等相關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貫徹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以及離休費待遇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管理。負責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的牽頭協調,參與擬訂人才發展規劃,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中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管理,承擔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組織開展我區國家、省、市表彰獎勵推薦工作,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國家、省、市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勞動監察與基金監督股。參與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牽頭完善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投資運營和預決算執行情況,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開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檢查,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擬訂內部審計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案件,指導、監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工作,配合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護工作,負責勞動監察員培訓、管理工作。
四、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管理股。牽頭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擔有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牽頭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處理領域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及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處理(含跨地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股。負責全區就業創業相關工作。擬訂全區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等政策和規劃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落實省級統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健全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負責全區農民工相關工作,承擔區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執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貫徹執行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督促指導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中央、省、市、區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六、社會保障股。擬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標準。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負責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政策指導。擬訂並落實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擬訂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負責養老保險費緩繳審核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工作。

領導分工

劉 彬 黨委書記、局長
黨建第一責任人,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塗 準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財務、勞動保障監察、勞動關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農民工、就業創業、鄉村振興、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法治理、安全、穩定、信訪、禁毒、環保等工作。分管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管理股、就業促進股、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會、政務公開,聯繫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完成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朱文月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機關人事、機構編制、人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行政審批、深化改革、目標績效、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行政後勤、統戰、群團,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事業單位管理、“三支一扶”、表彰獎勵、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社會保障(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工傷認定、人才交流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事業單位管理股、社會保障股、勞動監察與基金監督股、區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區人才服務中心)、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婦委會、共青團,聯繫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完成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熊 燕 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主任
主持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 傑 黨委委員、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主任
主持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