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支持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自貢市支持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是自貢市發布的檔案。

2023年4月初,自貢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自貢市支持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持續提升營商環境,強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進一步激發拼經濟、搞建設的動力活力,全力推進我市高質量發展。在不斷提升全方位政務服務的同時,重點給予資金支持,獎勵及補貼金額對應從5萬至160萬不等。

該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支持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 施行時間:2023年5月1日
⑴鼓勵項目引進和建設。對落戶我市的500強企業或上市公司給予最高一次性落戶160萬元獎勵,對項目單個季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等,預計將兌現獎補資金900萬元。
⑵鼓勵企業滿產達產。對年度營業收入排名靠前的工業企業每戶獎勵20萬元,對年度營業收入排名靠前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每戶獎勵10萬元等,預計將兌現獎補1800萬元。
⑶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對首次通過國省級認定重點實驗室等最高給予 100萬元獎勵,對新創建為國家級能效領跑者等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等,預計將兌現獎補1780萬元。
⑷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按最高每年3000元/人的標準向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發放人才消費券,對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標準化倉庫且年營業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等,預計將兌現獎5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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