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車是指靠人力腳踏驅動,至少有兩個車輪,利用手把和前叉轉向的一種陸地交通工具。1818年德國的德賴斯發明木製、帶車把的兩輪腳踏車,依靠騎車人的雙腳蹬地行駛;1839年蘇格蘭的K*麥克米倫製成第一輛由曲柄連桿機構驅動後輪的後輪大、前輪小,用腳蹬踏板行駛的鐵制腳踏車;1861年法國的P.andE.米肖父子發明前輪大、後輪小,在前輪上裝有曲柄,將腳蹬曲柄安裝在前軸h的腳踏車;1869年英國的W.F.雷諾首先用輻條來拉緊輪輞,用鋼管制成車架,並在輪輞上裝上實心的橡膠帶,使腳踏車的質量大大減輕;1874年英國人H.J.勞森開始在腳踏車上採用鏈條、鏈輪傳動;1866年英國的J.斯塔利在腳踏車上裝上車閘,使用滾子軸承,並將前輪縮小,使前後輪大小相同,採用了鋼管組成的菱形車架;1888年英國的J.&鄧洛普成功地將充氣輪胎套用在腳踏車上,從而顯著提高了腳踏車的騎行能力。經不斷改進,腳踏車發展成現代的各種型式。至20世紀末,中國、日本、美國和西歐已成為世界腳踏車生產中心,全球的腳踏車保有量達7億多輛。現代腳踏車品種繁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由車
- 別名:人力腳踏驅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