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車

自由車是指靠人力腳踏驅動,至少有兩個車輪,利用手把和前叉轉向的一種陸地交通工具。1818年德國的德賴斯發明木製、帶車把的兩輪腳踏車,依靠騎車人的雙腳蹬地行駛;1839年蘇格蘭的K*麥克米倫製成第一輛由曲柄連桿機構驅動後輪的後輪大、前輪小,用腳蹬踏板行駛的鐵制腳踏車;1861年法國的P.andE.米肖父子發明前輪大、後輪小,在前輪上裝有曲柄,將腳蹬曲柄安裝在前軸h的腳踏車;1869年英國的W.F.雷諾首先用輻條來拉緊輪輞,用鋼管制成車架,並在輪輞上裝上實心的橡膠帶,使腳踏車的質量大大減輕;1874年英國人H.J.勞森開始在腳踏車上採用鏈條、鏈輪傳動;1866年英國的J.斯塔利在腳踏車上裝上車閘,使用滾子軸承,並將前輪縮小,使前後輪大小相同,採用了鋼管組成的菱形車架;1888年英國的J.&鄧洛普成功地將充氣輪胎套用在腳踏車上,從而顯著提高了腳踏車的騎行能力。經不斷改進,腳踏車發展成現代的各種型式。至20世紀末,中國、日本、美國和西歐已成為世界腳踏車生產中心,全球的腳踏車保有量達7億多輛。現代腳踏車品種繁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由車
  • 別名:人力腳踏驅動車
類型
一般按用途可分為六種基本類型:普通型:結構緊湊,騎行輕快平穩,可適量載重,適合在城市道路和村鎮小路上騎乘。輕便型:結構輕巧,與普通型相比具有重量輕、騎行輕快、搬動方便等優點。小輪型:輪輕小、坐位底,易於落腳地面,行止穩便,適合婦女、老人和兒童騎乘,並有可摺疊伸縮的結構。載重型:外形尺寸與普通型相似,但前叉、後擱物架、輻條、鋼圈及其他結構部分做了加強處理,全車較重,承載能力較高,適合於在城市和村鎮道路上負載重物騎行。賽車型:在結構與材料上做了輕量化和便於騎乘者發揮最大驅車力量的低位騎行和變速處理,並實現了零部件的流線型化,主要用作體育競賽和鍛鍊器材,深受年輕人的喜愛。山地型:結構設計和材料選擇上考慮了山區小路和不平道路行駛的特點,騎行輕便,輪胎抓地能力好,行駛性能好,可變速行駛,適合中青年人郊遊、遠足、山地競賽等。按使用對象可分為男車、女車和童車。按車輪直徑大小可分為28英寸、27英寸、26英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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