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是自然資源部在北海海區的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司局級,駐地青島,所轄區域包括遼寧、河北、天津、山東4個省(市)沿海毗鄰的中國管轄海域。

2019年6月5日,自然資源部北海局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 成立日期:2019年6月5日
  • 機構隸屬:自然資源部
  • 機構性質:派出機構
發展歷史,機構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發展歷史

2019年6月5日,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在駐地青島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海洋自然資源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然資源部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根據自然資源部的授權或委託,履行海區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海區海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
(二)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陸海統籌政策的實施。負責海區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承擔海區內的軍警地協調對接。實施海洋軍民融合發展等專項規劃。
(三)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承擔海區海洋自然資產價值評估及有償使用工作。監測評估海區海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和海洋經濟運行。組織開展海洋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負責組織海區海洋經濟調查。
(四)監督管理海區海洋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海域海島保護利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權益島礁和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的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底電纜管道審批和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洋礦產、油氣、海洋能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海上測繪活動的監管。
(五)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負責海區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海區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海洋生態保護與整治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組織實施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複製度、標準規範。
(六)負責海區海洋觀測預報工作。承擔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風險排查和調查評估。承擔國家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與管理,開展海洋科學調查與勘測。指導海區地方政府海洋預警監測,監督管理社會力量參與海洋預報活動。負責發布海區海洋預報、災害警報和公報。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七)開展海區海洋督察工作。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對海區內地方人民政府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洋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察。
(八)負責海區海洋科技、海洋測繪與地理信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海區海洋標準計量、信息數據及資源樣品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海區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參與深海、極地的調查監測和科學考察工作。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有關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屬海洋調查船舶、飛機及陸岸設施的管理。
(十)承擔自然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海洋自然資源管理處
3、海域海島管理處(海洋國土空間規劃處)
4、海洋生態修復處
5、海洋自然資源調查與科技處
6、海洋預警監測處(軍民融合辦公室)
7、海洋督察室
8、安全生產處(船舶管理處)
9、財務與資產管理處
10、人事處
11、離退休辦公室
12、機關黨委
13、機關紀委

領導信息

郭明克任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兼);
吳軍任自然資源部北海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孫利佳任自然資源部北海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竇月明任自然資源部北海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朱德洲任自然資源部北海局二級巡視員(保留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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