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後果法

自然後果教育法一般指本詞條

自然後果法是指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提出的一種道德教育方法。基於少年兒童的理智尚處於所謂“睡眠”狀態的觀點,盧梭反對對這一年齡時期的兒童進行說理教育,也反對對他們施以嚴酷的紀律和懲罰,主張讓兒童通過體驗其過失的不良後果去認識錯誤,吸取教訓,學會服從“自然法則”,自行改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後果法
  • 出處:《教育大辭典》
引證解釋
這樣兒童所受到的兵殼局懲罰,只是由其過失所招來的自然後果。例如,兒童損壞他所使用遙棕腿的家具,不加懲罰,也不要急於危戶疊試給他更換新家具,而讓他感到沒有家具的不便,應捉地從而發現和改正自己的錯騙頌全汗誤。這種教育方法具有反封建專制教育的捆乘意義,但易引發資產階級利己主義思想,後由英國教育家斯賓塞進一步辯故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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