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由臨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受理。
申辦主體,辦理結果,承諾時限,法定時限,辦理條件,申請材料,
申辦主體
個人
辦理結果
城鎮二孩《生育服務證》
承諾時限
30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
30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生育條件。
申請材料
1《海南省城鎮居民二孩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2 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3 一孩出生證或戶口本、生育服務證、收養證等
4 與申請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5 夫妻雙方一方是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縣級以上)
6 夫妻居住地計生辦提供的家庭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