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縣自然資源局

臨澤縣自然資源局

臨澤縣自然資源局是臨澤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臨澤縣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澤縣自然資源局
  • 所屬部門:臨澤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臨澤縣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全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實施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及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修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分區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的預防和治理,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測繪行業、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三)負責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草種生產經營行為。
(十四)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五)制定並實施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貫徹執行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實施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建設,指導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按照中央頂層設計和省市縣的部署,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便民高效。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