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臨澤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臨澤縣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歷史沿革

2010年4月,按照省、市機構改革工作要求,臨澤縣上將原縣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了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設辦公室、人力資源開發管理股、社會保障股等8個內設機構,下設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勞務工作辦公室)、勞動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配套政策和各類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縣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負責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人才選拔培養、開發使用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5、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落實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加強企業人才隊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管理、協調和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實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10、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負責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12、負責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綜治信訪維穩、工會、共青團、婦聯、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督察督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後勤服務等工作。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調配、退休、死亡撫恤,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各類高層次人才的申報、選拔、推薦和服務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稱改革,全縣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推薦、評審、聘任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資格考試制度、執業資格制度;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
3.人力資源開發管理股:
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創業、平等就業政策;編制全縣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管理、使用、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縣企業和社會人員職業資格鑑定考核工作;貫徹國家和省上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落實《甘肅省人才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指導、管理和監督全縣職業中介機構和人才交流招聘洽談活動。落實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跨地區流動政策;加強對農村勞務輸轉工作的協調指導。
4.工資福利股:
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待遇;負責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5.勞動關係與監察仲裁社保股:
負責監督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擬訂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全縣勞動標準制定工作;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和規則;按照管轄許可權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受理、協調、督辦申訴勞動人事信訪事項。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申請審核上報,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核,特殊工種備案。

直屬單位

1.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負責各類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與發布,建立人才供求信息資料庫,為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提供信息查詢服務;負責組織人才交流治談活動;負責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註冊報到及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承擔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服務工作;負責人事代理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就業援助和到企業服務選派工作;負責全縣“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承擔就業服務的政策諮詢、宣傳、信息數據分析、統計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開展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工作;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城鄉居民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年金的登記、核定、個人權益記錄、關係轉移接續工作;負責各類離退休人員待遇計算發放、調整、相關補助補貼資金髮放、領取資格認證和社會化服務等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審核等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繳費補貼資金測算、劃撥、參保繳費手續辦理、養老保險待遇核發工作;負責村幹部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基金申請撥付,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核定與發放、基金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卡信息採集、制發及日常套用維護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數據維護和檔案查詢;指導各鎮做好社會保險服務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勞動力市場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政策措施,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政策指導、創業培訓、信息諮詢等服務;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縣勞務輸轉工作,對全縣農村勞動力資源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和動態監測,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庫;指導各鎮開展勞動力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勞務信息等服務;指導建設農村勞動力市場;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勞務品牌等培訓,制定培訓計畫,檢查考核驗收;加強勞務合作,建立勞務基地,拓寬輸轉領域,協調解決勞務人員發生的勞資矛盾,維護勞動人員合法權益;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4.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年度計畫、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依法查處和糾正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受理勞動者舉報投訴,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案件,依法行使行政處罰(處理)權;負責對全縣各類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採集勞動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參與處理因勞動和社會保障糾紛引起的勞動者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性事件;承擔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督促檢查全縣農民工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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