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科學技術局

臨泉縣科學技術局

臨泉縣科學技術局是臨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泉縣科學技術局
  • 地點:臨泉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定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外國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三)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監督實施。
(四)組織協調全縣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工作,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大院大所聯絡協調,組織推進(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等科技服務業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十)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擬定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國專家的引進、管理與服務。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一)負責全縣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加強技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套用驅動,構建良好的政產學研企一體化的產業技術創新生態,加快從“科學”到“技術”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技術成果供給。加強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科技服務規模化、專業化發展,建立科技服務與產業結構調整聯動機制,提升精準服務水平。

機構設定

科技局內設4股1局1站。
1、人秘股
2、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股
3、成果與技術市場股
4、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5、知識產權局
6、地震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 ;負責本局文秘、檔案、保密、信息、信訪、督查、宣傳、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本局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老幹部工作;組織全縣科技工作綜合考核評比工作;負責科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組織編制縣科技攻關計畫、重點科研計畫和各類科技開發計畫;組織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上報;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編制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和科學事業費的預算、決算,並對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二)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研究擬定全縣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星火計畫及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負責組織農民科技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科技工作。
(三)高新技術及產業化股
研究擬定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火炬計畫、高新技術、工業領域的科研、開發等科技計畫項目;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組織申報實施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動創業服務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
(四)成果與技術市場股
研究擬定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管理等政策措施;負責高新技術成果及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公報和科技保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學技術獎勵的工作及技術評估、技術登記、技術市場、信息諮詢等中介服務機構;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歸口管理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地震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發展計畫、規劃的制定、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破壞性地震應急方案,綜合防禦措施,協助政府監督落實,並承擔縣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
3、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建設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組織對建築物抗震性能的測定和評定。
4、負責全縣的群測群防網點工作和測報點的業務技術指導。
5、負責收集整理各群測群防網點巨觀點的觀測數據,進行分析研究。調查和核實當地出現的各種宏微觀異常,及時處理當地出現的地震謠傳、誤傳事件,以安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
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的損失。
7、研究地震監測預報新理論、新方法,不斷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8、參與地震發生後的震災評估,震後的救災和重點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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