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公安局是主管本縣公安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泉縣公安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位置:臨泉縣
- 職能:縣公安工作
業務部門,工作職責,
業務部門
臨泉縣公安局是主管本縣公安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下設7個大隊36個派出所及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等業務部門。
工作職責
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制定對策,部署安排全縣公安保衛工作。
2、積極獲取情報信息,研究分析敵情、社情,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對策和辦法,不斷提高公安保衛工作水平。
3、負責全縣範圍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偵 查;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偵辦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緝毒案件、,並依照法律程式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處理。
4、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5、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6、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7、負責全縣黨政機關、首腦要害部位以及國防企業、文教、科研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單位內部保衛工作。
8、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實施警衛工作。
9、負責全縣範圍內公共信息網和國際網際網路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察工作。
10、負責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安全防範宣傳工作。
12、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訓、公安宣傳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黨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
13、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政務督察工作和公安機關的廉政 建設;查處督辦全縣公安隊伍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14、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基礎業務建設、公安科學技術建 設以及公安裝備和後勤管理工作。
15、行使法律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1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