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縣人民檢察院是臨沭縣的法律檢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沭縣人民檢察院
- 性質:法律檢察機關
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臨沭縣人民檢察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62名,內設機構最佳化整合為8個,設定業務機構5個、綜合業務機構1個、綜合機構2個。
1、辦公室(掛新聞宣傳辦公室牌子)。負責院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同志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組織實施本院新聞發布會和重大新聞宣傳報導活動。編制本院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等工作。
2、政治部。負責檢察機關思想政治、組織人事、幹部教育培訓、意識形態、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對本院檢察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執行規章制度等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接省人民檢察院、市級人民檢察院黨組對基層人民檢察院巡察工作。
3、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基層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4、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國家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基層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5、第三檢察部。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協助市級以上人民檢察院辦理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6、第四檢察部。負責對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提請市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或者向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對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基層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抗訴案件,出庭履行職務;對基層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7、第五檢察部。負責受理向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基層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8、檢察業務管理部(掛法警大隊牌子)。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法律問題請示、組織調查研究、檢委會日常工作。負責對司法辦案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涉案財物監管、案件信息公開、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等職責。統一組織司法規範化建設和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管理和需求統籌。負責檢察技術、信息化與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配合業務部門執行辦案任務、辦公區和信訪接待場所安全保衛等司法警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院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姚曉東
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謝耀軍
副檢察長:馬艷飛
副檢察長:朱璐
檢察委員會委員:丁雪芹、張輝、孫同印、季金娜、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