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司法局

臨沂市蘭山區司法局

臨沂市蘭山區司法局是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臨沂市蘭山區金雀山街道金雀山路5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蘭山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臨沂市蘭山區金雀山街道金雀山路5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承擔著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公證、律師、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行政立法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行政複議與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等職責。

領導分工

鄭國田
蘭山區司法局黨組書記
主持局黨組工作。
周樹欣
蘭山區政協副主席、蘭山區司法局局長
主持局行政工作。
苗潤華
蘭山區司法局一級主任科員
任北京盈科(臨沂)律師事務所支部紅領書記。
董超
蘭山區司法服務中心主任、蘭山區司法局副局長
主持司法服務中心工作,分管社區矯正工作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分管信息專班、調解員協會,聯繫銀雀山司法所、方城司法所。
王利道
蘭山區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行政執法監督科,聯繫蘭山司法所、金雀山司法所。
王繪萍
蘭山區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法律服務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科,分管律師協會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聯繫柳青司法所。
莊乾文
蘭山區司法局四級調研員
任加強農村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工作隊義堂小隊涑源社區工作組組長。
劉存山
蘭山區司法局政治處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黨建工作科,分管紀檢人事、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隊伍建設、意識形態、老乾工作、信訪投訴工作,聯繫白沙埠司法所、李官司法所。
孫麗
蘭山區司法局一級主任科員
任蘭山區柳青街道水韻社區黨支部紅領書記。
徐林田
蘭山區司法局四級主任科員
分管辦公室,分管財務、工會、法治文化、機關文化、綜合治理、統計、檔案等工作,聯繫半程司法所、汪溝司法所。
王亞梅
區司法服務中心副主任
分管備案審查科(依法治區辦秘書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分管計畫生育、婦女兒童工作,聯繫經開區司法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加掛應急指揮中心牌子。負責行政事務、檔案收發、文秘、人事、財務、提案議案、檔案管理、保密、統計、信息公開、車輛管理、公務接待、後勤保障、防汛救災、安全生產等工作。
備案審查科
指導、監督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清理工作。擬定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承辦對區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
行政複議應訴科
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
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落實有關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的法律、法規、政策。
公共法律服務科
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
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
黨建工作科
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
蘭山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金雀山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銀雀山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柳青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白沙埠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棗園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義堂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半程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李官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汪溝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方城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經濟開發區司法所
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獲得“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表現突出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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