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商務領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商務領域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推進會展業發展規劃和品牌展會培育的政策措施。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擬訂全區規範流通領域秩序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五)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費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六)擬訂全區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以及配額。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七)負責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八)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按照許可權核准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十)擬訂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推動對外援助工作落實。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
(十一)負責全區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經濟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聯繫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十二)負責發展我區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我區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承擔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按照許可權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負責全區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協同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十四)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外貿平衡協調發展。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區商務局受市商務局的委託,在委託範圍內負責對食糖、羊毛、毛條等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上報市商務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受市發展和改革委的委託,在委託範圍內對全區糧食(包括小麥、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上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區發展和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羅莊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羅莊分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3.關於食品、餐飲安全監管。區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養老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建築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區行政綜合執法局負責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
4.關於藥品安全監管。區商務局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負責藥品流通監管,組織實施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相關標準,配合區商務局執行國家制定的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一)商貿流通市場科(掛辦公室、電子商務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按照許可權辦理外國(地區)商務人員來訪邀請事項。承擔商務領域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動商務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統籌協調全區商務領域改革。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組織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政策。承擔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以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議提案辦理、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商務史志年鑑編纂工作。擬訂全區商務領域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商務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
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照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商貿流通領域各類商會、協會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擬訂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承擔相關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的相關工作。承擔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全區商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流通、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以及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相關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流通領域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內貿流通行業統計。
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產業園區和平台建設,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套用。
(二)外經外貿外資科(掛投資促進科和服務貿易科牌子)。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審核上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畫、配額及相關工作。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部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進出口許可證。承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監督、協調全區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負責全區對外貿易業務統計分析。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區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區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指導我區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
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牽頭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辦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牽頭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參與擬訂《羅莊區外商投資重點產業指導目錄》。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境內外重大招商引資促進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協調與相關國別(地區)地方政府間多雙邊經貿關係。按照許可權辦理商務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任務的審核、申報。擬訂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促進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承辦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查備案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我區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合作統計和分析工作。
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管理備案工作。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經濟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開發區的分類指導、動態管理。負責聯繫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會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