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以公安分局為主成立防空,防火委員會,統一指揮全局的防空防火工作,下設四個基層分會,依據生產單位大小成立防火中隊四個,義務消防隊三個,在分局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防火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江森林公安消防隊
- 作用:統一指揮全局的防空防火工作
- 成立:1951年12月
- 編制:15人
設施條件,樺樹地區新成立臨江林業森林消防隊,近年發展和功績,
設施條件
1963年4月,臨江林區正式成立專職公安消防隊,編制15人,有一台解放牌汽車改裝成的水罐泵車和一台美式吉普抽水,指揮車。公安消防隊成為消防工作的指導中心,其主要任務是保衛臨江林區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林業局內部單位和家屬住宅的防火,滅火。同時,還承擔施業區內,外地鄉鎮,鐵路和社會居民區中的火災撲救任務,同時在木管處,制材廠,機械廠,物資庫,商業庫木工廠成立6個民眾義務消防隊,又在汽運處,氧氣廠,木器廠,電力所,俱樂部,刨花板廠等12個重點單位相繼建立了義務消防隊,形成專職與義務相結合的防火滅火體系。
1977年3月由公安消防隊改稱為企業消防隊,1978年6月恢復公安消防隊,1979年6月根據中央軍委13號檔案規定,原公安消防隊改為義務兵役制,稱臨江林業公安消防十一中隊,編制30人,連級編制,公安局負責業務領導,設隊長,指導員,內分司機,後勤,防火和兩個滅火班。1984年 7月撤消臨江林業公安消防十一中隊,改為公安消防隊,編制33人(含消防股4人),實行股隊合一,股抓防火監督,隊負責滅火和業務訓練。
樺樹地區新成立臨江林業森林消防隊
1988年11月,在樺樹地區新成立臨江林業森林消防隊,編制25人配備消防車兩台,負責撲救森林火災和樺樹地區居民火災的撲救工作。
消防專業隊伍建立前,防火工具和設施十分簡陋,後增設了抽水機,手壓水車,水龍帶等滅火專用工具,1963年建立公安消防隊,有消防車和指揮車個一台,1976年和 1983年相繼增加消防車兩台,1988年末共有消防車四台(“解放”車兩台,“黃河”車一台,“東風”140車一台)設備有火場對講機一對,防火檢查箱兩個,勘察箱一個,配備水帶,水槍,乾粉滅火器及破拆工具等,進入二十世紀初,公安消防隊又更換消防炮車一台,三菱躍野指揮車,設備增添了一台DV攝影機和高科技火場勘測儀,另備有空氣呼吸器數部,緩降器一部等多種火場救援工具,開門器,切割機等高科破拆工具均以配備齊全,為能更好的保衛林區小康建設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做好了準備。
近年發展和功績
近年來,為了小康社會的順利建設以及和諧社會的平穩發展,公安消防隊加大了對各企事業單位的整改力度和對自身建設的嚴格要求,從實戰目的出發,增加了訓練項目加大了訓練力度,從而更有效的撲救各類火災,全隊人員在對長的帶領下 ,緊跟社會發展步伐,回響上級號召,積極開展工作,隨著業務水平和業務技能的不斷攀升,以十年無重特大火災的優異成績,回報了上級領導和林區廣大人民的支持與厚愛,得到了省,市級領導的高度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