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農業農村局

膠州市農業農村局

膠州市農業農村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張翠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市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膠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膠州市
  • 現任領導:張翠華(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涉農的價格、金融、保險、擔保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重大和跨區域違法違規事件查處工作。
(二) 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整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參與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 負責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 負責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 負責種植業、漁業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參與擬訂農業地方標準。
(七) 負責組織開展農業資源保護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八) 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食用菌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業投入品質量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九) 負責漁業管理工作。擬訂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漁業生產和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和監督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增殖放流;承擔漁業苗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產種質資源管理,指導水產原良種場建設;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推進漁業品牌建設和休閒漁業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漁業領域節能減排;組織協調漁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 負責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按照程式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市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負責組織質量品牌認定與管理工作。參與漁業相關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 負責漁政和漁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捕撈、休漁禁漁等制度,負責全市漁業安全生產,擬訂近海漁船安全生產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漁港水域和漁船安全監管;負責漁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漁業船舶交通事故處置;參與遇險漁船搶險救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漁業航標管理和漁業港口管理;負責轄區內漁業無線電通信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十二) 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開展農業監測、預警工作,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三)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提出貫徹落實中央、省、青島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農業投資項目。
(十四) 負責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生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五) 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農業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六) 負責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承擔農業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配合有關部門承擔農業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翠華
黨組副書記:吳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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