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膠州市
  • 所屬部門:膠州市人民政府
  • 局長:冷加起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協調、配合駐膠金融管理機構對全市各類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協調解決金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地方金融組織和相關金融活動實施監管。
(二)貫徹執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擬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金融領域通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政策措施,分析金融形勢、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建議。
(三)負責聯繫、協調、服務駐膠金融機構。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屬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地方金融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牽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
(四)負責擬訂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改革和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股份制改造、發行債券、併購、重組等工作,促進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協調發展。按照上級確定的業務監管規則及部署要求,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私募投資管理機構業務監管相關工作。參與市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和協調工作,引導基金受託管理機構市場化發展。配合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負責本轄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機構監管,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工作。監督管理民間融資機構開展民間資本管理業務和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業務。
(六)負責監督管理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具有金融屬性的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監督管理交易場所開展權益類交易或者介於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業務。推動完善區域金融市場和要素市場體系建設,負責相關交易場所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工作。
(七)負責地方金融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打擊和依法處置非法金融活動,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規範整頓金融秩序,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穩定。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八)負責協調推動地方金融改革創新,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研究加強政策支持,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和改進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服務。指導、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規範發展。組織研究保險試驗區發展規劃、創新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青島膠州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
(九)促進地方法人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和各類資金融通平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建設。
(十)負責組織實施上級財富管理髮展規劃、政策措施。
(十一)開展金融對外交流活動,促進區域金融合作。擬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金融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金融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二)承擔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格線化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青島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健全市場規則。全面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開展地方金融監管創新,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地方金融監管。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政策引導,組織推動各類地方金融組織規範經營行為,最佳化金融服務,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劉忠偉
局長:冷加起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延坤
黨組成員、副局長:遲永欣
黨組成員、副局長: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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