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是起源於腎實質泌尿小管上皮系統的惡性腫瘤,學術名詞全稱為腎細胞癌,又稱腎腺癌,簡稱為腎癌。包括起源於泌尿小管不同部位的各種腎細胞癌亞型,但不包括來源於腎間質的腫瘤和腎盂腫瘤。早在1883年德國的病理學家Grawitz根據顯微鏡下看癌細胞形態類似於腎上腺細胞,提出腎癌是殘存於腎臟內的腎上腺組織起源學說,故我國改革開放前的書籍中將腎癌稱為Grawitz瘤或腎上腺樣瘤。直到1960年才由Oberling根據電子顯微鏡的觀察結果,提出腎癌起源於腎的近曲小管,才糾正了這個錯誤。
基本介紹
- 別稱:腎腺癌、腎細胞癌
- 英文名稱:renal carcinoma
- 就診科室:泌尿外科
- 多發群體:50~70歲人群
- 常見病因:未明,可能與遺傳、吸菸、肥胖、高血壓等有關
- 常見症狀:腰痛和血尿
- 傳染性:無
流行病學,臨床表現,診斷,治療,預後和隨診,
流行病學
腎癌約占成人惡性腫瘤的2%~3%,占成人腎臟惡性腫瘤的80%~90%。世界範圍內各國或各地區的發病率各不相同,總體上已開發國家發病率高於開發中國家,城市地區高於農村地區,男性多於女性,男女患者比例約為2∶1,發病年齡可見於各年齡段,高發年齡50~70歲。據全國腫瘤防治研究辦公室和衛生部衛生統計信息中心統計我國試點市、縣腫瘤發病及死亡資料顯示我國腎癌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至2008年已經成為我國男性惡性腫瘤發病率第10位。
臨床表現
近些年來,大多數腎癌患者是由於健康查體時發現的無症狀腎癌,這些患者占腎癌患者總數的50%~60%以上。有症狀的腎癌患者中最常見的症狀是腰痛和血尿,少數患者是以腹部腫塊來院就診。10%~40%的患者出現副瘤綜合徵,表現為高血壓、貧血、體重減輕、惡病質、發熱、紅細胞增多症、肝功能異常、高鈣血症、高血糖、血沉增快、神經肌肉病變、澱粉樣變性、溢乳症、凝血機制異常等改變。20%~30%的患者可由於腫瘤轉移所致的骨痛、骨折、咳嗽、咯血等症狀就診。
診斷
診斷腎癌需要進行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和病理學檢查。實驗室檢查的目的是作為對患者術前一般狀況、肝腎功能以及預後判定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尿素氮、肌酐、肝功能、全血細胞計數、血紅蛋白、血鈣、血糖、血沉、鹼性磷酸酶和乳酸脫氫酶等。目前,尚無公認的可用於臨床診斷腎癌的腫瘤標記物。腎癌的臨床診斷主要依靠影像學檢查,確診則需病理學檢查。
常用影像學檢查項目包括:胸部X線片(正、側位)、腹部超聲、腹部CT、腹部MRI檢查,PET或PET-CT檢查一般很少用於診斷腎癌,多是用於晚期腎癌患者以便能發現遠處轉移病灶或用於對進行化療、分子靶向治療或放療患者的療效評定。對未行CT增強掃描,無法評價對側腎功能者應行核素腎血流圖或靜脈尿路造影檢查。有下列三項內容之一的腎癌者應該進行核素骨顯像檢查:
1.有相應骨症狀。
2.鹼性磷酸酶高。
3.臨床分期≥Ⅲ期。對胸部X線片上顯示肺部有可疑結節或臨床分期≥Ⅲ期的腎癌患者應進行胸部CT掃描檢查。對有頭痛或相應神經系統症狀的腎癌患者還應該進行頭部MRI、CT掃描檢查。
由於影像學檢查診斷腎癌的符合率高達90%以上,而腎穿刺活檢病理檢查診斷腎癌的價值有限,所以通常不做腎穿刺活檢檢查。但對影像學診斷難以判定性質的小腫瘤患者,可以選擇行保留腎單位手術或定期(1~3個月)隨診檢查。對年老體弱或有手術禁忌證的腎癌患者或不能手術的晚期腎癌且需能量消融治療(如射頻消融、冷凍消融等)或化療的患者,治療前為明確診斷,可選擇腎穿刺活檢獲取病理診斷。
治療
治療原則:對局限性或局部進展性(早期或中期)腎癌患者採用以外科手術為主的治療方式,對轉移性腎癌(晚期)應採用以內科為主的綜合治療方式。
外科手術治療腎癌通常是首選治療方法,也是目前被公認可治癒腎癌的手段。對早期腎癌患者可採用保留腎單位手術(保留腎臟的手術)或根治性腎切除術。這些手術可以採用腹腔鏡手術或傳統的開放性手術進行。對中、期腎癌患者通常採用根治性腎切除術,這類手術通常採用開放性手術進行。
對年老體弱或有手術禁忌證的小腎癌(腫瘤直徑≤4cm)患者可選用能量消融(射頻消融、冷凍消融、高強度聚焦超聲)治療。
目前,早期和中期腎癌患者手術後尚無可推薦的輔助治療方案用來有效預防復發或轉移。
晚期腎癌應採用以內科治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外科手術切除患側腎臟可以起到明確腎癌的類型和減少腫瘤負荷的作用,可以提高免疫治療(如干擾素-α)或靶向治療的有效率。
2005年12月美國FDA先後批准了推薦了索拉非尼、舒尼替尼、替西羅莫司、貝伐株單抗聯合IFN-α、依維莫司、帕唑帕尼、阿昔替尼以及厄洛替尼八種靶向方案用於轉移性腎癌患者的一線或二線治療。
預後和隨診
Ⅰ、Ⅱ、Ⅲ、Ⅳ期腎癌患者治療後5年生存率分別可達到92%、86%、64%、23%。
治療後隨診的主要目的是檢查是否有復發、轉移和新生腫瘤。對行保留腎單位手術的患者術後3個月內應行腹部CT掃描檢查,以便醫生掌握手術後腎臟形態的變化情況,可為今後的複查做對比之用。隨診的內容包括:
1.病史詢問;
2.體格檢查;
3.血常規和血生化檢查,如肝、腎功能以及術前檢查異常的血生化指標;
4.胸部X攝片或胸部CT掃描檢查;
5.腹部超聲或/和腹部CT掃描檢查。
各期腎癌隨訪時限:Ⅰ期、Ⅱ期腎癌患者手術後每3~6個月隨訪一次,連續3年,以後每年隨訪一次。Ⅲ期、Ⅳ期腎癌患者治療後應每3個月隨訪一次,連續2年,第3年每6個月隨訪一次,以後每年隨訪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