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逃罪未遂是指被依法逮捕、關押的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逃脫羈押和監管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徵是:被依法逮捕、關押的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行逃脫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對其羈押和監管的行為,這是脫逃罪未遂與預備的根本區別。犯罪未得逞,這是脫逃罪未遂與既遂的根本區別。
關於犯罪未得逞的含義,刑法理論上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應以是否逃出羈押、關押場所為標準,已逃出羈押、關押場所的是脫逃既遂,未能逃出羈押、關押場所的是脫逃罪未遂。另一種觀點認為,應以是否逃出了監管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範圍為標準,已逃出該範圍的是脫逃既遂,未逃出該範圍的是脫逃未遂。在中國刑法理論中,這兩種觀點均有學者主張。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這是脫逃罪未遂與中止的根本區別。犯罪未得逞的原因常見的有:被監管人員及時發現和制止,被其他在押犯發現後強力制止或及時報告而被制止,犯罪人自身能力的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