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驥(重慶巴南興農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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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驥,男,漢族,1979年7月出生,重慶永川人,大學文化,200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重慶市巴南興農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2002.07—2007.02 重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對外貿易處工作
2007.02—2012.07 重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機電商務代表處工作,曾任副處長、處長
2012.07—2012.09 重慶直升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高級專務
2012.09—2013.11 重慶市巴南經濟園區公司董事長,區經濟園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常務副主任
2013.11—2019.09 重慶巴南經濟園區建設實業有限公司工作,曾任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區經濟園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常務副主任
2019.09—2021.02 重慶市巴南興農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31日,據巴南區紀委監委訊息:重慶市巴南興農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胡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2月5日,據巴南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巴南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重慶市巴南興農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胡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干擾巡察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排斥異己、任人唯親;違規干預和插手土地使用權出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胡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胡驥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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