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筱林

胡筱林,冒名頂替王娜娜上大學事件受處分者。

人物經歷
胡筱林,在調查初期,故意隱瞞實情,對抗調查,導致調查取證難度大,嚴重影響了調查進度。胡筱林當年作為沈丘縣二高教務處工作人員,在具體負責考生通知書發放和保管工作中,違背監管職責,將王娜娜的錄取通知書交與張合停,導致王娜娜被冒名頂替上學。對此,胡筱林應負主要責任,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對其公職作出處理;對其涉嫌違法線索,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調查事件時,胡筱林任沈丘縣二高黨總支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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