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刑法原理》是英國學者特納·肯尼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902年。
《肯尼刑法原理》分總則、分則與各罪的定義、司法證明的方式和刑訴程式四編,系統地闡述了犯罪與刑罰的一般原理具體分析了刑法理論的各個方面。該書不僅全面地闡述了英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幾乎所有重要問題,而且深入淺出,言簡意賅,通俗易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肯尼刑法原理
- 外文名:Kenny's outlines of criminal law
- 作者:特納·肯尼
- 類別:法學
- 首版時間:1902年
- 字數:563000
內容簡介
作品目錄
第一編 總則 | 第二編 分則各罪的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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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版序言 第十七版序言 第十八版序言 第十九版序言 | 第一章 犯罪與刑法 第一節 犯罪的本質 第二節 刑法在刑事學中的地位 第二章 刑事責任的原則 第一節 普通法上的刑事責任原則 第二節 法定犯罪中的刑事責任原則 第三章 責任的不同形式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錯誤 第三節 醉酒 第四節 強迫 第五節 法律上的特殊人 第四章 預備罪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煽動 第三節 犯罪共謀 第四節 未遂 第五章 犯罪中的共犯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一級主犯 第三節 二級主犯:共犯和幫凶 第四節 事前從犯 第五節 事後從犯 第六節 共犯 第六章 犯罪的分類 第一節 應予起訴罪和簡易審決罪 第二節 重罪與輕罪 | 第七章 殺人罪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正當的殺人 第三節 可免責的殺人 第四節 謀殺罪 第五節 自殺 第六節 非預謀殺人罪 第七節 普通法上重罪殺人的刑罰 第八節 殺嬰罪 第九節 墮胎罪 第八章 非致命性侵犯人身罪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性犯罪 第三節 非性犯罪 第九章 重婚罪 第一節 定義 第二節 對第一次婚姻的誤信 第三節 證據、懲罰和犯罪等級 第十章 誹謗罪 第一節 通常作為民事侵權行為對待的私人誹謗 第二節 民法和刑法的共同基本原則 第三節 兩種誹謗的微小的區別 第四節 懲罰 第十一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 惡意損害 第二節 縱火罪 第十二章 夜盜罪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第一節 夜盜罪 第二節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第三節 盜竊聖物罪 第十三章 盜竊 第一節 歷史綜述 第二節 法律定義 第三節 占有 第四節 委託 第五節 同意 第六節 “能被盜竊”的物品 第七節 偷竊的犯罪意圖 第八節 刑罰 第九節 故意勒索威嚇 第十節 被盜財產的返還 第十四章 貪污罪 第一節 歷史沿革和定義 第二節 偽造帳目罪 第十五章 欺詐性侵占罪 第一節 被普通法所忽視的受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節 1916年《盜竊罪法》第20條的規定 第三節 盜竊罪與欺詐性侵占罪的區別 第四節 欺詐性受委託人 第十六章 普通法中應懲罰的欺騙罪 第一節 欺詐罪 第二節 侵害公共正義的欺詐 第三節 對平民個人所實施的欺詐行為 第十七章 欺詐罪 第一節 1916年《盜竊罪法》第32條的規定 第二節 懲罰 第三節 盜竊罪與欺詐罪的區別 第四節 發還令 第十八章 收受贓物罪 第一節 普通法和成文法的規定 第二節 從國外盜竊的財產 第三節 處罰 第十九章 涉及欺詐的其他犯罪 第一節 制定法上的欺詐 第二節 賄賂與貪污 第二十章 偽造罪 第一節 歷史 第二節 定義 第三節 檔案 第四節 印章、印模等 第五節 虛假 第六節 使用虛假檔案 第七節 特殊的偽造罪 第八節 刑罰 第二十一章 危害國家罪 第一節 叛逆 第二節 包庇叛逆 第三節 私自和解 第四節 侵害王權 第五節 背叛 第六節 企圖傷害或驚嚇國王 第七節 煽動叛亂及其他危害國家的犯罪 第八節 侵害公共治安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共謀和勞資糾紛 第一節 共謀 第二節 勞資糾紛 第二十三章 偽證及妨礙公共司法的其他犯罪 第一節 偽證 第二節 妨礙公共司法的其他犯罪 第二十四章 違背國際法的犯罪 第一節 海盜 第二節 違背中立 第三節 對大使的犯罪 第二十五章 流浪罪 第一節 歷史 第二節 遊手好閒與不安分守己的人 第三節 流氓與無賴 第四節 不可救藥的流氓 |
第三編 司法證明的方式 | 第四編 刑事訴訟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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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推定與證據的本質 第一節 英國證據規則的嚴格性 第二節 證據證明與推定證明的比較對照 第三節 證據 第二十七章 證據的一般規則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刑、民事訴訟中的共同規則 第二十八章 刑事訴訟中特有的證據規則 第一節 對證明的最低限度要求更高 第二節 傳聞證據規則的特別例外 第三節 被告人的品行 第四節 供認 第五節 證人的能力 第六節 未貼印花的檔案 第七節 從國外取得證據 | 第二十九章 對刑事管轄的限制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時間限制 第三節 領域限制 第三十章 刑事法院 第一節 議會中的女王高等法院 第二節 刑事抗訴法院 第三節 高等法院的王座庭 第四節 巡迴審判法庭 第五節 四季法庭 第六節 驗屍法院 第七節 治安法院(簡易法庭) 第三十一章 簡易程式 第一節 簡易審決法院 第二節 對應予起訴罪的簡易審判 第三節 由陪審團審判的非應予起訴罪 第四節 簡易審決的優點與異例 第五節 自治安法院抗訴 第三十二章 普通程式(一):預備階段 第一節 告發 第二節 逮捕 第三節 羈押候審 第三十三章 普通程式(二):從起訴到判決 第一節 起訴 第二節 傳訊 第三節 抗辯和爭論 第四節 審判和裁決 第五節 判決 第六節 防止執法錯誤 第七節 緩刑與赦免 第三十四章 普通程式(三):拘留和緩刑 第一節 拘留 第二節 緩刑和釋放 | 附錄一 “信貸”的含義 附錄二 關於採納向陪審團出示的有損被告名譽的證據之規則 |
創作背景
作品思想
作品評價
出版信息
書名 | 譯者 | 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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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刑法原理 | 王國慶,李啟家 | 華夏山版社 | 198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