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包公初級中學,根據包公初級中學實際,要求每位教師在建立如下基本觀念的前提下搞好每一環節的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東縣包公初級中學
- 地址:肥東縣
教學管理,安全教育,黨建園地,
教學管理
根據包公初級中學實際,要求每位教師在建立如下基本觀念的前提下搞好每一環節的具體工作:
1、相信每一位學生都具有學好的願望、需要和潛能。
2、將改善學生的學習習慣、態度作為轉變學生學習、提高教學質量的基礎工程。
3、創造機會,讓每一位學生都能體會到學習成功的樂趣,以激發學生學習的內部動力機制。
4、堅持對學生實行鼓勵性評價。
一、教學計畫
教師在制定“教學計畫”前應認真鑽研課程標準、本學期教材。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總體目標和要求,認真分析學生狀況。
教學計畫要達到如下要求:
1、內容全面。計畫應包括如下內容:①教材分析;②學情分析;③學期教學任務、要求、目標;④具體措施與步驟;⑤授課進度(同年級同學科可討論決定)等。
2、詳細具體、切實可行。
3、送檢及時。教學計畫必須在開學後一周內交教研組長看閱之後交教導處備存。
教研組計畫教研組長執筆完成,兩周內交教導處。
二、備課
備好課是上好課的前提。備課應以集體研討為前提、輪流主備為基礎、最佳化教案為共識,整合教學資源。
1、教師要通過備課實現三個轉化
①通過鑽研教材,把教材中的知識轉化為教師自己的知識;
②通過鑽研大綱和教材,掌握教學目的要求和重點,從而轉化為教師的教學指導思想;
③通過研究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和學生實際找到使教學內容適應學生接受能力、促進學生髮展的途徑,從而轉化為教師所掌握並能熟練運用的教學方法。
2、備課基本要求
①研究課程標準和教材。認真鑽研課程標準和教材,理清知識體系,準確理解重點、難點,確定能力水平,制定教學目標。
②研究學生。深入了解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基礎和思想狀況。選準每課的起點和基點。使分層教學等具體方法滲透到教學的每一個環節。
③研究習題。精心選擇和設計訓練題、練習題。題目要緊扣大綱、教材和學生實際。要有深度和廣度,有變式、有層次,體現因材施教,分層教學。
④研究德育滲透。要找出教材的德育滲透點,明確教材內容與德育滲透的結合點。
⑤研究教法和學法指導。教師要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長,學生現有的基礎,選擇恰當的教法。
⑥制定教案。教案應有明確具體的目的要求、重點、難點、教學過程(包括知識能力要求、重點、難點處理方法、教學手段、體現教育因素、教學後記等),保證數量和質量的練習作業、板書設計、案後留課後記專欄。
三、上課
1、正點上課。上課不遲到。
2、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認真組織教學,集中學生注意力,保證良好的課堂秩序。
3、講課要做到:
講對:保證教學的科學性
講清:概念清、主次分明、重點突出、邏輯性強
講懂:由淺入深,給學生以紮實的基礎知識
4、板書、繪圖、實驗操作要規範。不寫錯別字和不規範的字。
5、體現教改意識,充分利用教具和現代化電教手段,力爭最好的教學效果。
6、語言清晰,授課時要講國語。
7、不拖堂,不提前下課。如有上級領導和老師聽課,學生應等領導老師離開後再離開坐位。
8、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要上一次公開課。
9、每學期教師聽課最少要12節,每次聽課要及時進行評課,期末聽課筆記交教導處。
四、作 業
布置、批改和講評作業是課堂教學的繼續,是理解、掌握、鞏固知識、培養能力,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環節。
1、作業要有目的,習題要精選,份量要適當。教材上的思考題、練習題要堅持做完。基礎訓練要批改並及時講評。語文每期大作文8篇,小作文要8篇,最好能指導學生寫周記。其他學科作業量由教師根據進度安排。
2、各科作業由各教研組統一要求,教師要嚴格訓練、指導、檢查。
3、作業要及時批改和講評,並督促學生及時訂正。
教研組長每月檢查一次作業,並將結果報教導處。
五、考核與成績評定
考核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搞好考核就要認真組織好複習、命題、測試、評分、總結等工作。
1、考試每學期4次(兩次月考、期中、期末),由教導處組織。單元測試由任課教師自己組織。
2、月考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命題。所有考試科目均採取流水閱卷。
3、凡上述規定的考試、測試成績,均應記錄在案,作為平時成績的依據。
4、初二的生物地理會考,力爭達到95%~100%的合格率,30%的優秀率。
六、教學檢查與教學總結
1、教學檢查除定期的常規檢查外,還有聽課、備課等。
2、期末考試後,各科任課教師要寫出書面質量分析報告交教導處。教導處再寫出書面的教學質量分析報告,並召開全校質量分析會,對教學上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並及時研究應對措施。教導處定期組織檢查教師教學常規執行情況。
3、教師教學總結包括
⑴教學計畫的完成情況;
⑵期末成績分析;
⑶本期教學的得與失;
這些材料必須報教導處備存!
4、班主任老師要交班主任總結。
5、檢查裝訂成冊的校本培訓材料。
安全教育
(一)遵守交通規則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護攔。
3、不在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5、上學放學橫過馬路(街)或通過十字街道時,要走交通部門設定的專門穿越 道,如斑馬線、人行過街(公路)天橋和地下通道。並注意紅綠燈信號標誌:紅燈停,綠燈行。
6、乘坐車輛時要坐好扶好,身體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車外,不高聲喧譁,不向外拋投物體,不搭乘非法營運車輛。
(二)騎腳踏車須遵守以下規定
1、腳踏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和人小騎大型車。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彎。
2、不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3、不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4、經常性檢查車鈴、車閘能否正常使用。
5、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
6、年滿12周歲的學生確需騎腳踏車,須經家長同意,並不準騎車搭人和在快車道上行駛。
7、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行人、車輛;不闖紅燈。
(三)水上交通安全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冒險航行的船舶。
5、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服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黨建園地
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生。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民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繫民眾,向民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民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第四條 黨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檔案,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六)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七)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第五條 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
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
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歷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並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
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徵求黨內外有關民眾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上級黨組織在批准申請人入黨以前,要派人同他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
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第六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第七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
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八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民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民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第九條 黨員有**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