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燕(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原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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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燕,女,漢族,1973年4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學文化,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經理。

2023年8月,肖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經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南昌市安義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2月,肖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南昌軸承廠職工;
1993年11月至2004年7月,歷任南昌市城建基礎工程公司職工、南昌市城建實業有限公司經營部經理;
2004年7月至2022年9月,歷任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陽明公園項目、紅谷大廈項目現場工程師,稽核審計部副經理,稽核審計部經理,副總工程師、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副總工程師、機關黨支部書記、契約部經理;
2022年9月,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機關黨支部書記、企業管理部經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8月,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經理肖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經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南昌市安義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經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安義縣紀委縣監委對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原經理肖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燕身為黨員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之便,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肖燕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肖燕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監察委員會駐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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