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清受,襄州區朱集鎮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 襄州區朱集鎮國土資源所肖清等4人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肖清與該鎮第一國小教師楊蓉、第三國小校長鄭海波、李坡村國小教師袁海燕4人合夥以他人名義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養殖專業合作社。肖清在面對組織核查時,隱瞞投資入股事實,對抗組織審查。2018年12月,鄭海波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1月,楊蓉、袁海燕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4月,肖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