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愛 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博士導師,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資源法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共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黨外代表人士統戰工作理論湖南研究基地研究員,中日洞庭湖-琵琶湖治理政策與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南省專業特色智庫“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研究員。2004年碩士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獲法學理論碩士學位;2012年博士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學位。曾先後在吉首大學法學院、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任教,在《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擔任法學欄目和歷史學欄目專職編輯,兼任《時代法學》學科編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環境法學、法律英語、國際法
- 主要成就:《我國區域環境法治研究現狀及其拓展》
- 職稱:教授
- 學位:博士
簡介,科研項目,代表著作,代表性論文,獲獎情況,
簡介
肖愛 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博士導師,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資源法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共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黨外代表人士統戰工作理論湖南研究基地研究員,中日洞庭湖-琵琶湖治理政策與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南省專業特色智庫“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研究員。2004年碩士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獲法學理論碩士學位;2012年博士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學位。曾先後在吉首大學法學院、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任教,在《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擔任法學欄目和歷史學欄目專職編輯,兼任《時代法學》學科編輯。
科研項目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的子項目一項、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各一項;主持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項目一項;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一項、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兩項;主持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一項。參與國家級、省部級項目十多項。主持《岳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立法研究,作為核心成員參與湘鄂渝黔酉水河保護協同立法研究、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研究、洞庭湖保護立法研究等多部地方立法研究,立法建議稿被採納。
代表著作
迄今獨著或者合著《行政邊界區域環境法治研究》《區域生態環境法治要論——跨行政區協同法治的視角》《從單一到多維:法治保障生態化》《我國流域生態補償的法律機制研究》等多部著作。參編《環境法原理》、《常用中國環境法導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等教材和專業書籍十餘部。
代表性論文
迄今發表論文50餘篇,其中多篇被《新華文摘》《人大複印報刊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以及中國社會科學網、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網等權威媒體全文轉載或者摘編
獲獎情況
2007年被評為吉首大學畢業論文“優秀指導老師”;
2011年被評為吉首大學“優秀實習指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