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務廳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
(二)擬訂我市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六)制定並組織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
(七)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擬訂本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本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本市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
(十)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報送有關動態;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我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和指導各類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市自由貿易區戰略,負責有關經濟開發區的情況匯總、評價工作;指導商務、貿易行業有關商會、協會的工作。
(十三)擬訂本市商務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對港、澳、台經貿工作;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四)擬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指導縣(市)區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五)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應急、宣傳、督辦、公文處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局機關的物業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工檔案、培訓、綜治維穩、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禁毒、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協調局關工委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職工子女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工作人員因公赴港澳簽證及報批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審核區域經貿協作協定、經貿政策檔案;承擔綜合統計發布和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編報和組織實施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監測分析商務和口岸巨觀運行情況;綜合協調有關自由貿易區事務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單位政務服務事項統一辦理、結果反饋、發件發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各相關科室做好對職責範圍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支持工作;牽頭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標準;牽頭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有關工作;負責受理商務舉報投訴,完善案件受理及轉交督辦機制和流程,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推動建立跨部門的信息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四)貿易管理科
負責流通行業發展、貿易促進、外貿進出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承擔外貿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機電產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目錄;承擔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指導、監督和組織依法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類交易會、展覽會以及赴外舉行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智慧財產權和貿易糾紛;根據授權辦理有關進出口許可事項以及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五)投資促進科
擬訂本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對外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承擔對港、澳、台經貿相關工作;收集和發布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交流信息;推進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駐外經貿代表機構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境外非經濟組織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管理工作;做好對外投資的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的規劃、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統計工作。
(六)外資管理科
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來料加工企業直通港澳自貨自運廠車許可審核;承擔市屬加工貿易生產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簽發;負責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審核確認;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我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和統計工作;協調聯繫和管理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商務局視窗工作;參與制訂和實施各類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和指導各類開發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匯總、評價工作。
(七)市場規劃與調節科(市經濟協作辦公室)
擬訂國內市場布局、開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收集和發布國內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國內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八)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業科
負責商貿服務、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外包工作;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監督國內商貿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市內商貿服務業的管理、統計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九)機電與科技產業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科技興貿戰略和品牌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市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和商務系統科技創新工作;承擔機電、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技術進出口相關管理工作。管理機電產品進口目錄;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負責辦理授權的機電產品進出口許可事項和相關審核工作。
(十)口岸科
承擔口岸開放有關規劃、計畫、協調服務和啟用驗收工作;負責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和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口岸運行數據綜合統計分析;組織推進口岸查驗方法、監管模式改革創新,負責我市港澳出入境車輛進出口岸有關協調管理工作;承辦我市與其他區域口岸合作事宜;統籌推進電子口岸建設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十一)電子商務科
擬訂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套用;促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指導並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市商務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二)財務科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有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商務領域的外匯、財稅、金融、價格、保險等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以及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檢查、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申翰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