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人防辦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將市人防辦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本年度報告統計時限從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人防辦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14年
一、概述
2014年,我辦認真貫徹實施《條例》,為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落實,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等日常工作。各科(站、中心)專人負責信息採集、報送工作,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發布工作,形成各負其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辦進一步完善《市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市人防辦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等規章制度,並按要求編制了肇慶市人防辦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等在人防網上予以公開,及時對政務信息公開條目進行信息錄入和更新,認真填報市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2014年,我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條,包括部門檔案、辦事指南、工作動態等。按省、市統一的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要求,我辦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名稱,編制並公開了“業務手冊”,公開“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審批”、“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審批”、“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審批”、“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審批”、“小型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10個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定辦理時限、承諾辦理時限以及收費標準等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人防法律法規,我辦認真梳理了政府行政權責清單,明確了“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審批”、“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審批”、“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審批”、“拆除市管許可權的人民防空工程審批”“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報廢審批”等18項人防行政職權,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規範化、公開化。
(二)公開形式。我辦以“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系統”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平台,按時按要求在該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等,同時在市人防網跟市行政服務中心門戶網人防視窗上也公開本辦政務信息情況。另外,我辦積極拓展其他信息公開渠道,主要包括中國人民防空網、廣東人防刊物、政務公開欄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報告時限內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報告時限內未曾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由於人防工作實行政府部門和軍隊雙重領導,部分資料不允許公開,所以在公開信息方面存在種類不夠齊全,內容不夠全面的情況。下一步,將著重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實現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二是探索和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拓展信息公開的載體。三是提高信息公開服務的質量,便於公眾知情、辦事、監督,確保信息公開工作高標準開局,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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