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縣財政局,是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州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南環西路7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參與制定各項重大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調控和平衡各級政府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全縣公共財政分配政策。
(二)編制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和管理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資金和政府性基金;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管理收費罰沒票據。
(三)參與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建議和確定年度地方稅收計畫;承擔各級領導部門部署的稅收有關工作。
(四)管理縣本級財政公共支出,研究和制定支出政策及標準;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自籌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來源。
(五)統一調度財政資金,辦理各項財政支出業務,實行財政集中支付。
(六)負責國有資本運營的監管,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監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清產核資和財產評估。
(七)參與研究擬定地方金融、國債、證券及彩票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縣政府的債務。
(八)擬定地方會計管理辦法;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九)擬定地方財政管理制度;監督財政收支和縣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和監督財政政策、稅收法規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
(十)擬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研究、財政信息、財政宣傳等項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
1.貫徹國家、省、市巨觀調控政策,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積極配合國家、省、市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
3.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著力防控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內設機構
縣財政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文秘檔案、人事政工、幹部培訓、安全保衛、機要保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會、計生、財政宣傳等工作;承擔文字材料起草、編撰財政信息等工作;承擔督查督辦、機關會務、接待、信訪及協調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股(票據站、企業股)
負責分析預測財政經濟發展運行態勢,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調控及管理建議;負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津貼補貼政策規範工作;負責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監督;負責彩票公益金及發行費管理使用監督;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基金項目的考察立項,會同相關部門論證項目收費申報標準,按規定進行年度稽查;負責管理扶持企業發展資金;負責企業投入和科技三項經費(企業部分)管理;負責企業技術改造、虧損補貼、貸款貼息等項資金管理;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參與住房、物價等方面制度調整改革的財政政策研究。
(三)行政政法股(稅政法規股、教科文股)
負責行政、政法、科學、教育、文體等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所管部門(單位)執行財務制度;參與所管部門(單位)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和監督所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管理和監督所管部門(單位)各專項支出;參與審核所管理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財政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財政政務公開;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擔審議地方法規草案中有關財稅條款;參與制定地方財稅政策;提出稅制改革、稅種、稅率,減免稅、稅收政策調整等意見和建議;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政策建議;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調查全縣稅源及其變動情況。
(四)預算股(債務管理股、財政監督檢查股)
負責監督、分析、匯總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起草財政預決算報告、年度預算調整報告;擬訂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及預算管理制度;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研究提出縣直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匯總審定縣級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批覆部門預算;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統一按規定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負責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縣本級地方預算收入退庫的審批、審核工作,負責減免稅政策的申報和審核;負責罰沒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和協調工作,配合縣審計局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及市審計局對縣本級財政決算審計的有關工作。
牽頭編制全縣和縣級年度政府債務收支計畫;牽頭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提出政府性債務(內債)管理制度、政策修訂的意見;對縣、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及其部門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提出問責建議。
負責全縣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擬訂本縣財政監督檢查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政策性建議;監督檢查局內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及預(決)算執行情況;組織縣屬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五)國庫股(會計股)
負責研究擬訂實施縣本級國庫管理及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跟蹤分析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審批工作,管理預算外資金專戶及本級財政在各銀行開設其他規定的專戶;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縣級部門決算;負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工資統發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會計賬簿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電算化和珠算技術等級鑑定、比賽、培訓;承擔珠算協會和會計學會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工作。
(六)經濟建設股
承擔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和自然資源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中央、省、市基建投資、成品油稅費改革、車輛購置稅、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七)社會保障股
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民政、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衛生、殘聯、食品藥品監管、農合辦等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及基金保值、增值運營;參與所管部門(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定;參與所管部門(單位)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和監督所管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及執行;管理和監督所管部門(單位)專項支出;參與審核所管部門(單位)年度財務決算。
(八)農業農村股(經貿股)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農民糧食補貼資金管理;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糧食、食糖、豬肉、化肥等專項儲備資金管理;負責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糧油價差補貼、軍糧價差補貼、特儲糧補貼、專儲糧補貼、糧食風險基金和糧食簡易建築費、糧食轉向經營資金等政策性補貼和專項支出管理。負責所管部門(單位)行政事業經費管理;參與所管理部門(單位)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審核監督所管理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及其執行;管理監督所管部門(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支出;參與審核所管部門(單位)年度財務決算。
(九)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縣行政、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固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項改革工作。
(十)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監督管理政府採購計畫、方式、投訴調處等工作。承擔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從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協定談判工作;承擔公務用車定編及審批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
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南環西路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