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公安局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公安局,是肅南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公安局
  • 所屬地區:肅南裕固族自治縣
  • 所屬部門:肅南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縣公安工作的具體貫徹意見,部署全縣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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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展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調查和情報信息工作,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預測全縣敵情、社會治安狀況和犯罪情況,並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
(三)開展刑事案件偵查工作。
(四)承辦治安管理工作。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各種集中統一行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道路交通;組織實施消防監督。
(六)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偵辦金融、財稅系統的經濟犯罪案件。
(七)指導、監督全縣防火、滅火和救災等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的工作。
(九)按照上級部署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做好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計算機網路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公安裝備(被裝)、業務經費、營建等
警務保障工作;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十三)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開展人民警察的教育訓練。
(十四)組織開展公安宣傳工作。
(十五)做好公安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重大違紀案件。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設十個內設機構:
(一)政工監督室(正科級建制,掛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承辦全局黨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文化、紀律作風建設;負責警銜和工資晉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公安史料的撰寫工作;負責退休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的實施工作;負責對全局部門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受理、核查人民民眾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檢舉、控告;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二)辦公室(正科級建制,掛指揮中心牌子)。承辦局機關文秘、機關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協調處理緊急事務;制定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案件的工作預案;審核並起草以公安局名義發的重要檔案、會議報告;承辦建議、提案辦理和重大決策部署的督辦工作;承辦文電收發工作;負責全局有線、無線專網通信和紀要通訊工作;負責申報、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及其他專項撥款;負責全局民警被裝管理和發放;負責全局的財務、房屋管理以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110報警服務和各類信息工作,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
(三)刑偵大隊(正科級建制,加掛經偵大隊、縣禁毒辦公室牌子)。承擔全縣刑事案件的偵破和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全縣涉毒案件的偵破;掌握分析全縣毒品犯罪情況、動向和覿律,制定禁毒工作對策和措施;選建、管理、考核和使用禁毒秘密力量;承辦全縣禁吸戒毒、禁毒預防教育、禁種鏟毒、“無毒縣”創建工作和“百號”生產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承辦全縣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交警大隊(正科級建制)。承辦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車輛入戶、發牌;負責部分型號機動車輛駕駛員考核、審驗及培訓、復訓工作;負責公路巡邏工作;負責對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調查取證、移送、起訴工作。
(五)治安大隊(正科級建制)。指導一般性案件的查處;負責重大複雜疑難治安案件的查處;負責公共場所、特種行業以及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和考核派出所、巡警大隊的工作;負責處置全縣的重大治安事件;負責全縣大型集會和民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及上級指定的警衛工作;收集各類治安信息和情況,分析治安管理狀況;負責全縣戶口管理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統計工作和暫住人口的管理,依法指導和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和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工作;指導基層保衛組織的思想和業務建設;組織實施對來我縣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警衛工作;承擔對全縣公共安全產品的銷售、安裝等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邊境地區通行證》的辦理和管理工作;承擔城區街面及居民住宅區域的治安巡邏,維護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為公民提供救助服務;承擔“110報警服務台”接警、出警、處警工作;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國安大隊(正科級建制)。把握全縣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反動會道門、“法輪功”等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非法組織、非法刊物的活動以及恐怖組織活動等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情報資料,嚴密偵察控制;負責全縣民族宗教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特殊領域的調查研究工作;承辦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我縣居留、文化交流、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審查辦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境手續;處理外國人違章、違法等活動。
(七)法制大隊(正科級建制)。承辦全縣公安法制工作的規劃;對全局規範性檔案進行法制審核;複議和裁定行政案件承擔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開展警察法學、疑難案件等研究;負責信訪工作;檢查公安基層所、隊、室的執法情況;對勞動教養案件進行審核呈批;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制諮詢;培訓法制骨幹;協調與其他法務部門在執法中的有關問題,承辦上級法制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看守所(正科級建制)。依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和看守,保障安全,進行教育,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監督留所犯人員的勞動改造,負責行政拘留的管理工作。
(九)網路安全保衛大隊(副科級建制)。指導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蒐集工作;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蒐集工作;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等工作。

人員編制

縣公安局核定政法專項編制103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科級幹部職數28名。核定事業編制人員35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政法專項編制14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1名。
(二)縣公安局設10個基層派出所:城區派出所、皇城派所,為正科級建制;礦區派出所、祁青工業園區派出所、祁豐派出所、明花派出所、大河派出所、康樂派出所、馬蹄派出所、白銀派出所,為副科級建制。
(三)縣森林公安分局實行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與縣公安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以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管理為主,縣公安局協助管理。保留縣森林公安分局行政編制38名。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領導職數按機構批覆檔案規定執行。

所獲榮譽

2022年5月25日,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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