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房客是指那些故意拖欠房租的人,他們耍賴不搬走,深知如何抵賴房租,也知道房東房客訴訟程式費時。甚至揚言“等法官驅逐令下來,我已經白住半年了,賺了”,如此“職業房客”,哪個房東遇到就哪個房東倒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房客
- 含義:故意拖欠房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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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由來
美國華裔男子在數月前,把位於布魯克林的一個兩房一廳的物業,以每月1300元全包的價格,出租給了一對夫婦。租出時雙方並無簽訂租約,林先生預收了房客兩個月租金作為按金。但令其意想不到的是,該對夫婦剛住下不久,就開始故意拖欠房租,並稱,“沒錢交租,先以按金抵租”。
職業房客察覺到不對勁的林先生在2015年7月份時,就以書面形式,寫信勒令房客需在30天后搬走。然而到了8月,房客依舊沒有搬走的意願,林先生於是聘請了律師,將房客告上房東房客法庭。
如此一來,房客就開始進行“報復行動”,自凌晨12點至翌日早上9點,徹夜不停地開著水龍頭,放熱水,導致水費與煤氣費飆漲,水費高達每月五百多元。
收到高額水費賬單的林先生遂與房客交涉,殊不知房客竟揚言,“就不交租,你也不能趕我們走,反正等法庭驅逐令下來,我們經已白住了半年,賺了,我們以前也是這樣子”。
現象
“職業房客”,他們深知如何抵賴房租,也知道房東房客訴訟程式費時。就此案而言,林先生經已聘請了律師向法院起訴房客,完成了拿回房子的第一步,接下來唯有等法官判決和頒發驅逐令。待驅逐令發出後,法警會將屋內的房客驅逐出門,並更換門鎖。
律師提醒
如果驅逐時房客不在現場,其屋內物品,房東切勿立即將其丟棄到大街上不顧,必須將其儲存於地下室或倉庫,待一定時間後如果房客不回來領取,房東才有權將其物品拍賣或丟棄。
懲罰
律師指出,因法官的判決書及法庭紀錄有效期長達20年,此期間內,該房客的信用都會受到影響,對其貸款、做生意等各方面都會造成阻礙,除非其繳清欠債後才可撤掉該不良紀錄。
律師建議
為了避免類似遭遇,房東在挑選房客時最好謹慎,比如,事先要查對方的信用,並要求他出具以前幾位房東的推薦信,證明這個人品行端正,按時支付房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