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物價監督小組

職工物價監督小組是職工民眾參加市場物價監督檢查的一種組織形式。是我國整個物價監督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1985年6月15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物價局聯合頒發《職工物價監督暫行辦法》,對職工物價監督的組織形式,性質、任務、權利等作了具體規定。職工物價監督小組 (站)由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組成,組 (站) 長一般由工會負責人擔任,接受當地工會和物價部門領導,其任務是: 宣傳國家物價政策和物價法規; 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集貿市場和個體勞動者的商品價格和勞務收費,糾正違反物價政策和物價法規的行為;協助企業、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搞好物價管理工作;向本地黨委、政府、工會及有關部門反映市場物價情況和職工民眾的意見。

監督、檢查的重點是關係職工生活密切的消費品價格和非商品收費。職工物價監督員的條件是: 勇於維護國家和民眾利益,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物價政策水平 (物價部門應負責培訓提高),作風正派,遵守紀律,自願參加,經本單位工會推薦,由市、縣總工會和物價部門聘請並頒發物價檢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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